[課業] 104司五28題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7-08-05 22:32:51
28 6 歲的甲於春節期間,趁法定代理人乙外出而家中無他人之際,在家中附近巷內燃放
沖天炮,不慎射傷丙。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為未滿 7 歲未成年人,故甲不須負賠償責任
(B)因丙受傷係因甲行為所致,故乙不須負賠償責任
(C)如甲有識別能力,則應由甲單獨負賠償責任
(D)如甲無識別能力,則應由乙單獨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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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年司法五等法學大意更正#24736
答案: D
看到傻眼 甲只有6歲他是要負責甚麼阿??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7-08-05 22:35:00
民法187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08-05 22:43:00
刑法沒有"成年" "未成年",只有未滿14歲不罰囧,這題是民法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7-08-05 23:06:00
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條常考 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dryade374384 (~YIAN~)   2017-08-05 23:12:00
識別能力簡單來講就是「能辨別事理的能力」,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在民法上只要有識別能力就可以負責~選項D沒錯啊!在刑法中,因為刑罰會嚴重的侵害人民權利,所以能不用就不用(最後手段性),故立法者擬制未滿14歲的人無責任能力,不罰。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7-08-05 23:15:00
就因這條 所以市場一直推兒童的「個人責任保險」
作者: wanwan099 (瑩璇)   2017-08-06 00:43:00
如果甲有識別能力,就由甲跟法代乙連帶負責;如果甲沒有識別能力,就由法代乙單獨負責啊(民187)「只有6歲負責什麼啊」的概念應該是從刑法來的吧~刑法不處罰14歲以下的人,但是在民法中沒有這回事,年幼的人還是有可能負賠償責任
作者: lyrics920 (心病沒藥醫)   2017-08-06 01:02:00
賠償責任是民事法觀念,原PO一定以為這題在考刑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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