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有沒有考四等戶政的~歡迎討論!!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1 20:20:14
這次地特四等戶政
我覺得跟普考相比:
1.國文選擇題變難一些些
公文作文倒是就還好
2.法英的話難易度好像都差不多的樣子。
3.行政法有些題目與答案就很奇怪,不像普考答案明確易選
而且就如同版上所說模稜兩可的答案也滿多的,不知道出題老師在幹嘛!!
4.戶籍法選擇題偷渡到涉外的物權,原本以為不會再考了
結果還是考了啊.....
申論題的部分:
第一題我覺得沒什麼東西好寫,把戶籍法上的規定寫一寫就結束,不到一面~
第二題根本還是沒什麼東西好寫,就只好把國籍法2~7條都寫上去了!
5.移民法規概要我覺得有比普考容易,但是考完後對了一下法規,
發現第44題很奇怪,入移法第50條明明就是寫"應負責安排‥‥‥"
然後題目是問『得將所搭載之乘客‥‥』
我個人覺得題目本身就有問題了啊!
6.民法:
有四題,不像普考只有三題可以慢慢寫,四題寫的超級趕,字也非常醜!
要完整的論述真的非常不容易!
不過應該還不算太難.....吧?
但是第一題那種題型都民國幾年了居然會出現,有點嚇到~
我沒有背得很完整,只好就腦海中還記得的下去寫了。
以上是我的感想啦!歡迎考戶政四等的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
作者: jwestay (一百次的感動)   2016-12-11 21:02:00
涉外已經全部都要看了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1 21:04:00
涉外我還把對改錯....
作者: sogoodcha (好佳)   2016-12-11 21:16:00
涉外不是本來就會考?!
作者: s955099 (Sam)   2016-12-11 21:16:00
同感,大家感覺都差不多啊
作者: tkujoy (tkujoy)   2016-12-11 21:20:00
好想對考選部的答案…
作者: pilycat0725 (pilycat)   2016-12-11 22:19:00
戶政第一題我也只寫一面…憑印象寫。然後第二題先寫本國是採折衷主義(稍微述敘)之後寫國籍法第2條,及具備我國國籍證明文件有哪些。民法這次非常認真寫,的確很趕,希望民法取得好成績
作者: aigmara (玉米薏仁)   2016-12-11 22:26:00
第二題的輔助人應如何產生是只第15-1嗎?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1 22:26:00
我有寫1113條之1準用1111耶!
作者: hai430 (Sally)   2016-12-11 22:56:00
覺得行政法跟法英變難
作者: p101422 (哇!)   2016-12-11 23:10:00
法英差不多......
作者: starlit (★)   2016-12-12 00:22:00
移民法規大多都是「何者錯誤」、「下列何者不屬於」的題目………………
作者: shadowpriest (春花夏風秋月冬雪)   2016-12-12 17:04:00
移民法規問題很長 排得密密麻麻的民法四大題寫得超趕
作者: yenan70 (yenan70)   2016-12-12 18:24:00
民法第四題遺產分配大家的答案是?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6-12-12 18:34:00
民法第3題調解離婚未登記仍然有效吧?1056-1
作者: justinacheng (Justina)   2016-12-12 18:38:00
我看公職王解答 最後一題各三分之一 第三題調解婚姻消滅耶 我寫仍有效QQ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6-12-12 18:42:00
最後一題不是僅有配偶和a.b代位繼承丙嗎?就配偶1/2,a.b各1/4嗎
作者: ff6squall (史克爾)   2016-12-12 18:59:00
民法第3題 1052-1有說阿 調解成立就婚姻消滅了所以本來就不用去登記 法院會通知戶政機關民法第4題的話 看要採代位繼承或本位繼承說戴東雄教授是採本位繼承 所以考試採本位繼承可能比較好
作者: yenan70 (yenan70)   2016-12-12 19:22:00
如果丙丁均拋棄,應該是採本位繼承;但是如果丙死丁拋棄,是否應該是有代位的適用?
作者: ff6squall (史克爾)   2016-12-12 19:39:00
這就是這題考點啊 近順位繼承人全部死亡或喪失繼承權適用代位繼承或是再次一順位本位繼承甲說代位繼承 乙說本位繼承 管見以為應採哪一說這樣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2 20:02:00
大家都有時間寫那麼多= =?我完全來不及最後一題我就直接採代位繼承說,連討論代位還是本位都沒有!考四題光是引法條就很趕了,我覺得根本時間寫其他的沒時間
作者: s955099 (Sam)   2016-12-12 22:12:00
第四題夫妻間若採民法一零四四條規定之分別財產制者,配偶之一方死亡者,該他方配偶無繼承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之主張。 所以是看幾個人直接均分,應該很多人都栽了..我也掛了
作者: catleejay (CATLEE)   2016-12-12 22:16:00
民法真的很趕,最後一題來不及寫本位代位,只求寫得完
作者: tkujoy (tkujoy)   2016-12-12 22:31:00
國籍法第8選A的意思是"公立各級教師未兼任行政主管職務"就可雙重國籍?…我快混亂了。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6-12-12 23:18:00
不懂為何明明民法都是4題,高考(三等)就2個小時普考(四等)就1個半而已?題目難易度其實差不多為何有這差別待遇?1題平均只有22分左右可寫扣除看題目及想一下,大概也只剩十七八分鐘而已真的很趕,每次前三題寫完後都會壓縮到最後一題時間,每次最後一題我都只剩15分鐘左右可寫
作者: PeiyiKuo (^_^)   2016-12-13 00:21:00
第一題的基本概念題不會寫,看來讀的還不夠,一搜尋竟然是考古題,這次爆了,只好明年再來了。T_T這次民法寫的很趕,覺得可以寫的點很多,所以答案都開花了,第一題觀念完全寫相反,慘慘慘。。。唉!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3 06:40:00
分別財產制配偶為什麼不能繼承?配偶是1144條當然繼承人耶看來民法分數……
作者: PeiyiKuo (^_^)   2016-12-13 07:01:00
P大可能需要重新review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意旨喲~就會知曉分別財產制下是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喲~!加油~!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3 07:14:00
蛤!對啊!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啊,但配偶不是還是可以繼承嗎我是寫乙拿1800,A,B各900(因為AB分丙的1800)最後一題我沒有寫到"分配財產制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個考點……完蛋了
作者: lyc6707   2016-12-13 11:55:00
總分只有286飄過沒救了明年再來(泣...)
作者: catleejay (CATLEE)   2016-12-13 11:58:00
好奇各區到考率有多少,我那間試場19/30
作者: yenan70 (yenan70)   2016-12-13 14:11:00
新北22/36
作者: catleejay (CATLEE)   2016-12-13 15:41:00
忘了說是桃園
作者: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3 16:48:00
樓樓上該不會跟我同教室吧@@我也22/36,新北
作者: s955099 (Sam)   2016-12-13 20:26:00
台北22/36
作者: PeiyiKuo (^_^)   2016-12-16 23:44:00
台南考區我那間很少,猶記一半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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