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5地特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應考心得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6-12-11 18:49:36
【考場概況】
這次雖然也很早報名,但是就沒像去年那麼好運都在同一個地方,
趕場也是很累的...
一般行政:五權國中4249試場,早上缺考8人,下午缺考9人。
一般民政:忠明高中4517試場(與財稅行政同教室),缺考5人(財稅缺考1人)。
【各科狀況】 由於這次是兩天一起寫,所以只針對個人認為需要特別提的寫。
【國文】
一看到監場主任拿出來的是一大袋,心裡暗叫不妙,果不其然又是騎馬釘,
而且兩天都是,實在很想問候出題教授您家老母今日可好...
兩天比較下來的結果,我認為兩天的國文試卷應該要對調才對,這難度差很多,
第二天的這份差點寫不完,這長度比第一天還要長啊。
但是,同樣是三題的文書處理手冊,第二天的就出現一題103初等以來沒再出現過的用字題
與數字題,明顯是要來坑人的,比起第一天純考公文來真的差很多。
其他有甚麼覺得很難的題目再來討論,第二天的真的很刁...
【公民與英文】
第二天的第一題,看到PTT出現考題上,頓時會心一笑,不過兩天下來水準差不多,
不知道題目在問甚麼,也沒辦法分辨出其他選項的錯誤之處的話,絕對會上當。
經濟學有計算題,但沒之前的刁鑽,也大多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出題,
例如第一天的33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說哪間,也一樣知道題目要問甚麼。
至於英文,第一天問聯合國也就算了,第二天出了一堆名牌包包會不會太奇妙了?
在考場看到這種東西真的有很強烈的違和感。
【法學大意】
兩天下來,陰人的題目的確不少,尤其是下午想睡覺的時候考這種要找碴的科目
真的需要保持清醒。
題目有很多只是問你觀念卻又臭又長,還有的是去補習或函授的正規課就有聽過的,
有印象的應該立刻就會找出答案,剩下的就是只要能找出各選項錯在哪就能找到答案,
例如第一天的48題,死人如果還能跑出來主張生命喪失損害賠償,那我也是醉了XDD
本次最為刁鑽的題目出現在第二天的25題,這題下意識認為應該是在考公法人,
考完立刻詢問老師,結果如我所料,算運氣好;至於第一天的那位日本人,真的只能
用猜的...
【專業科目】
(第一天) 【行政學大意】
照陳真老師的說法,我應該要去撞牆,還是把百分百與宋文帝君的題庫多寫幾次。
(第二天) 【地方自治大意】
臨場把林清薯叔的地方自治百分百題庫寫兩次就上場了,雖然一樣挑的出選項的錯
在哪裡,但總覺得不太踏實...
【其他】
1.考場中,你的對手只有自己,其他人連看都不用看,因為這些人不是來碰運氣
就是來玩的。
作者: happy8456 (清粥已過萬重山)   2016-12-11 18:59:00
國文真的難啊
作者: cjhcjh (魂牽夢縈 牽腸掛肚)   2016-12-11 19:00:00
警專501.502試場各缺考17.16人
作者: ryanpan1 (ryan)   2016-12-11 19:02:00
等~ 考選部12/13公布選擇題答案 ~警專0492試場缺考10人 ~
作者: clubbox (史上最強7788 )   2016-12-11 19:13:00
法學出一堆行政法
作者: gobbi (天使)   2016-12-11 19:14:00
第一天法大的日本人真的傻眼...我猜錯了,唉
作者: kakusan (巧克力甜筒)   2016-12-11 19:18:00
國文寫不完直接看選項猜猜樂
作者: apple1003 (applechen)   2016-12-11 19:32:00
國文寫超趕的
作者: cartervun (carter)   2016-12-11 19:38:00
最近的國文好像頁數增加了
作者: s820221j   2016-12-11 19:44:00
國文差點寫不完+1 原來不是我自己的問題
作者: whiteman123   2016-12-11 19:56:00
謝謝原PO的分享,爬文後發現每次考完後都會即時分享,原PO是否已經上榜了???
作者: winone (winone)   2016-12-11 19:57:00
我覺得國文比去年簡單,錄取分數大概要提高了。無言
作者: speace (小魚兒)   2016-12-11 19:59:00
多選題很趕,只好先選一個,希望答案不要太多啊!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2-11 20:37:00
第二天的國文第14到19就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解答了,也太扯第二天的法學大意考一堆行政法,真的很想罵人第二天的法學大意第32題為什麼是C?
作者: LWK (LWK)   2016-12-11 22:09:00
有辦法同時考兩個類科@@?
作者: whiteman123   2016-12-11 22:12:00
個人心得:法大考一堆行政法還可接受,如果是考一堆刑分+訴訟法細節題+考試日期前才剛修的新法,這種考法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6-12-11 22:14:00
要提出異議總得附理由吧?
作者: whiteman123   2016-12-11 22:14:00
會讓人抓狂想把考卷給撕了.......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6-12-11 22:15:00
@LWK 兩天不同類組合在一起寫,我內文有說內文有寫,兩天兩個類組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2-11 22:26:00
民訴第516條就說不附理由提出異議了
作者: LWK (LWK)   2016-12-11 22:32:00
原來如此,為什麼要這樣準備@@?練筆嗎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2-11 22:34:00
很多人都這樣考,包括初等也一樣,只要多準備一科專業科目第二天跟第一天只差在一科專業科目而已兩天考試就是多一次上榜的機會
作者: bar2 (我死了)   2016-12-13 09:50:00
我考第二天 國文完全不想去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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