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cism (我就是我朋å‹)
2016-11-20 14:33:24我猜測出題老師應該是民法老師
把土地法選擇題當成民法物權篇在考 = =
這次感覺土地法選擇出題有點超過
出了很多最高法院判例不知道就算了
最不滿的是還沒有時間寫只能一直猜
如果考生分配45分鐘給申論題
也就是45分鐘的時間要寫完40題選擇題
平均一題只有約67.5秒的反應時間
出題老師卻出非常多必須畫圖釐清法律關係的複雜題目
難道不知道經紀人的考試時間只有少少的90分鐘...
套一句名師老話 "寫完都放榜了"
作者:
gg78 (大豐)
2016-11-20 14:34:00又在壓人數了fuxk有解答了嗎?
作者:
w790103 (阿寶)
2016-11-20 15:01:00選擇寫完剩25分鐘寫申論。申論寫完鐘聲剛好打完...
作者:
deeryi (deer)
2016-11-20 15:01:00超難!這科選擇爆掉
作者:
racism (我就是我朋å‹)
2016-11-20 15:09:00我是先用40分鐘寫申論 選擇到後面題目長的全先跳過25分鐘寫申論很拚吧.....
作者:
d78922 (包皮退下)
2016-11-20 15:36:00今年民法、土地法選擇都很刁鑽
作者:
gg78 (大豐)
2016-11-20 15:46:00作者: handsomenine (這就是人生) 2016-11-20 16:19:00
請問有今天考的解答嗎?土地法(稅),經紀法規
作者:
gg78 (大豐)
2016-11-20 16:39:00還沒出來ㄝ
作者: handsomenine (這就是人生) 2016-11-20 16:51:00
好的,有出來的話看能不能回一下,感謝g大
作者: mmmm67 (兩津看雞) 2016-11-20 17:30:00
很意外的是 今年經紀法規的罰金罰鍰 居然是比高低
作者: Pianistin (大眼睛妹妹 ^^) 2016-11-20 17:30:00
看看每一題的每個選項都落落長,看了就想睡了
作者: handsomenine (這就是人生) 2016-11-20 17:42:00
比高低比較好判斷阿,看那個嚴重哪個高
作者:
deeryi (deer)
2016-11-20 19:31:00請問估價計算題算式都對 但最後的答案算錯了會大約得幾分啊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6-11-20 20:59:00題目都很條文啦,背熟條文就好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6-11-20 22:26:00
有沒有解析度好點的...根本看不到字XD
作者: handsomenine (這就是人生) 2016-11-21 09:47:00
我只能說申論不可控,看閱卷老師的心情...今年選擇偏難,申論簡單,時間分配很重要,不能一直執著於選擇題,要取捨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1 12:45:00選擇就34-1I IV 104夾著共有考那些難搞 申論題基乎是送分整體應該比去年好
作者: handsomenine (這就是人生) 2016-11-21 16:03:00
感謝g大,剩土地法土地稅還沒對答案@@選擇平均拿40分不知道有沒有機會上榜...
作者:
gg78 (大豐)
2016-11-21 17:43:00土地法答案是不是太難解了,才那麼慢出來,哈哈
作者:
d78922 (包皮退下)
2016-11-21 17:57:00考選部11/22公佈試題跟答案,不過不知道是幾點
應該是AM10:00 選擇平均40上榜機率頗高 除非申論太低剛看了蛋糕店的土法申論第一題 沒列15條是怎樣??連這種基本題答案也不完整 還敢說是地政之神 會不會太好笑?
作者:
gg78 (大豐)
2016-11-21 19:09:00作者: edward0713 (修修) 2016-11-21 19:40:00
15條為何要列入?題目問何者土地不得為私有,15條是礦不得私有不是礦地不得私有吧?礦地應該是可以私有但不得移轉予外國人吧!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16-11-21 19:47:00礦地不得私有沒錯 完整一點要寫這條應該說"礦"不因取得土地所有權而成為私有但礦是土地的成份喔我的理解是這樣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1 19:53:00礦地可以私有 但礦不為其所有 外國人不得私有礦地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16-11-21 19:55:00土地=水陸及天然富源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1 19:59:00如果你家挖到礦業法定義的礦 不會因爲你是土地所有權人而取得礦的所有權
作者: edward0713 (修修) 2016-11-21 20:08:00
推cutman對條文的理解,15條正是此意,另外外國人若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是可以取得我國礦地,不受土地法17條第一項第5款限制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1 20:29:00另外一提 我覺得14條出現三個公共 可能是感覺寫的很像 分數不一樣的差距 像8款較17條多公共需求 是不是有意排除 即非公共需求水源地可以私有
作者: edward0713 (修修) 2016-11-21 20:56:00
14條立法意旨應該是這十款不得私有土地攸關社會公益,為避免私人獨佔壟斷,宜歸國家所有,故明文規定不得為私有,但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非''公共需用''水源地應可私有,個人理解有誤請指正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1 21:39:00需求和需用 申論題不是很謎 是很多細節不夠精確
15條沒列入講白了就是土地法沒唸通 請看土地法第一條Lack大有提到該條文 礦屬於天然富源 當然也是土地法第一條所定義之土地的範圍內 何來不用列入的理由?
作者: edward0713 (修修) 2016-11-22 00:50:00
拍謝啦沒讀通,原來拜讀貓空大學本科老師的著作也沒辦法通,我們反省哦哈哈^^
作者: Ursache (莊生曉夢) 2016-11-22 01:10:00
我手邊有的政大老師的土地法書籍就有陳立夫,陳明燦,楊松齡這幾個人,這幾位各有論點。而且說到政大老師,顏愛靜跟陳奉瑤都寫過文章批糕點店的名師,說他觀念錯誤。我不覺得糕點的答案沒有討論餘地...
作者: edward0713 (修修) 2016-11-22 01:11:00
咦大師你不知道哪位哦?自己查查吧!辛苦你這麼晚還在回文,晚安了!有錯當然要拿出來批判一下啊,能釐清當然很棒啊!
Ur大說得好,就是有人把某大師當作神,神的答案當然是不容置疑的囉 要酸人也自己先秤秤幾兩重吧講直接點是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 因為連基本題的答案都不完整了 何來討論的價值啊? 哈哈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16-11-22 01:38:00另外糕點這次解答稅率也只寫出一般稅率我指的是第二題 我覺得這更基本耶都沒有人發現有特別稅率嗎?XD
Lack大對欸 XD 因為我只看第一題的解答後就看不下去了所以說猜題準也沒啥用 因為就算猜中也拿不到高分啊 XD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16-11-22 01:53:00榮耀和文昌都不給力 連自用住宅稅率都沒列我看解題直播這兩位壓根兒完全不知道這回事我無意批評啦 只是有點基本
您又說中了我心聲 某大師的影片開頭 台下觀眾還因為他自誇猜題神準而鼓掌叫好 真的是看了都快笑掉大牙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05:00:00用私有礦地google 有陳老師土地法預覽 頁040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陳師特殊見解
土法第15條也覺得需要寫在第一題,至於地價稅稅率應該只有問累進起點地價的部分,因為他是放在累進起點之後不至於要把全部寫出
特殊見解是出現在所謂的爭點,礦地不得私有是基本觀念我手邊有溫豐文老師的書,也是這樣寫,如果還是不信,麻煩自己去書店或圖書館翻翻學者的書吧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0:45:00私有跟租賃的意思懂嗎?講了老半天還是要信某大師的 囧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1:29:00租賃? 不懂 願聞其詳
作者: Ursache (莊生曉夢) 2016-11-22 11:30:00
15條指礦業法的礦不得私有,並不是礦地吧?土地法第一條所定的土地定義包括天然富源,礦也算天然富源的一種這樣
我是直接按照法條解釋,怎麼看也沒有礦地可以私有這些字眼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1:38:001.土地是人民共享並得以所有 是國家能夠限制你所有範圍 2.如果15條是限制礦地不得私有 立法大可掛在14條內 3.17條外國人不得私有明文礦地 而14條理當包括 即14+17外國人都不可私有 如果15條有14條不得私有之法律效果 為何17條還要明文礦地
作者: Ursache (莊生曉夢) 2016-11-22 11:43:00
礦跟礦地不是同一種東西啊,礦還要開採,沒開採的土地能作為一般正常使用,但是人民要私自擁有礦,說這東西包含在我土地裡就是我的,這是不行的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1:51:00所以s大的私有 解釋成租賃 是這樣嗎?
私有跟租賃是兩回事啊 你有看清楚17條內容嗎?(快暈了)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1:57:00礦地 17條本來就不能租賃給外國人啊 現在在探討礦地能不能為我國人民所有不是嗎? 15條並沒有說不可以 只有規定你取得土地所有權 土地上的礦也不是你的 所以你可以有礦地的所有權 但沒有礦的所有權 不是這樣嗎?
作者: Ursache (莊生曉夢) 2016-11-22 11:58:00
應該要從立法目的看,15條是防備已成私有的礦地所有權人一併取得礦所有權,14條不得私有地已成私有者國家得徵收。所以才有17條不得租設給外國人
想借問Ur大地政老師是批哪位呀?應該跟我想的是同一位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2:05:00所以15條只針對礦的所有權做限制不是嗎?
一開始在討論的問題就是不得為私有之土地包含14.15條
作者: Ursache (莊生曉夢) 2016-11-22 12:06:00
現在名氣最大的地政私塾老師就那一個啊XD,但我蠻佩服他的,學者都有專研,他是通才什麼都懂,可能也因此不那麼專精就是了
但蛋糕店只列14條 才會拿出來討論的不是嗎?言午X日日??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2:10:00先釐清15條限制的是礦地還是礦 如果解釋上是礦 那就沒限制礦地 既然礦地沒限制 為何不能私有?
抱歉沒看清楚你意思 照15條意思是礦地可私有但礦不得私有 而第一條的土地包含天然富源當然就包含礦 所以題目問何者土地不得為私有 當然15條也要列入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2 18:10:00再請教一個問題 14條的效果是得徵收而不是應徵收 15條的效果是不因此私有 14條是限制取得土地應無疑問 而15條似乎本質是非私有 這樣解釋上可以說是土地取得之限制嗎? 只是好奇換句話說 15條是不是單純跟你講 礦不是你的 從來沒有所有那會不會有限制的問題?
礦,依土地法第一條屬於土地的定義(天然富源),所以妳看土法15,不因所有權的取得而成為私有,指的就是土地可以私有,但裡面的礦(亦屬土地)則不得為私有。就這麼簡單幾句話,可以搞這麼複雜嗎?
基哥youtube有影片了 自己去看看吧 感覺有人很愛鑽...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3 05:01:00如果你們只滿足於補習班老師的見解照單全收那沒什麼好說,基哥用第1條廣義的土地把15條也包括在取得限制的效果但整個脈絡應是土地私有制而國家能限制 也就是原則上得私有例外得徵收 ,但是15條似乎直接給一個法效果 礦非私有即國有公有 既然本來就非私有 就不會有限制的問題如果本來就不是你的為什麼還要限制你再釐清點就是 15條是1.宣示礦業法的礦自始為國有公有 2.人民取得礦後限制其所有權 3.限制取得採廣義解釋舉凡不能私有即是
並沒有照單全收阿 溫豐文老師的書也是這樣寫 上面推文就有說了不是嗎?想請教您有沒有看過學者的書啊?除非您能找到有學者未將15條列入 再告訴我們吧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3 11:18:00所以學者採我認為的3.嘛 解釋上就那麽簡單
與其花時間鑽這個 不如把時間花在多看學者的書 對你幫助較大 順帶一提 基哥的解答是參考學者課本是有根據的並非如某大師的解答只把法條貼一貼應付了事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3 11:56:00答題附理由啊 沒有理解遇到問題變化會寫不出所以然 你看民法第二題 應該是在考 最高法院透過解釋的方式 讓違章建築得以買賣事實上的處分權 原本沒辦法辦保存登記不能移轉以不能給付為標的為契約內容 變成得以買賣 一樣的透過土1條的天然富源把15條拉進14條的效果 我把我好奇的點提出 只得到學者說的答案 如果來個題目是我在我家土地挖到礦業法的礦 我把他賣給知情或不知情的朋友甲 後續的法律問題感覺很有趣以上 是在胡扯 看你這麽黑許師不知道有什麼深仇大恨 你信學者信基哥 可許師也沒你講的那麽不堪 沒必要講成那樣。 雖然我上許的也是不推許啦
是沒有深仇大恨 只是號稱"大師"連基本題也解不完整 看不下去而已 或許是我反應過度 但我也不會因為一題而把他講成那樣 是看過他的歷解 才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推他 我自己之前也有買他的書 但現在想脫手 因為不想觀念被誤導 也許是因為降對他的怨念更深吧...信學者是當然的 沒辦法誰叫他們是典試委員 這就是現實
作者:
cutman (cutman)
2016-11-24 02:06:00最後再講個你參考看看;我手邊的教科書 15條是放在「私有土地所有權範圍的限制」體系下的地下礦不得私有,14條平行在該體系下;經紀人題目是問取得土地之限制而不是所有權範圍之限制。 學者間會有岐異 學者和實務更有 信學者實務出題...讀出自己的體系言之有物較重要 共勉之
作者:
a935438 (A9)
2016-11-24 15:33:00其實我覺得c大不必太拘泥文字 這題就是考私有地權限制題示引言出憲法就是143就在在講私有地權限制土地法第一條土地就包含天然富源也就是在講礦14條和15條都是在講不得私有的地權限制 沒必要鑽牛角尖
樓上的很厲害 我看到你別篇文的推文才知道有農發2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