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關於侵占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6 11:48:04
剛好做到關於刑法的申論題
因為初學刑法
所以想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
題目:
甲託付乙幫忙保管珠寶 乙答應,乙之同住人丙知道後起意慫恿乙變賣珠寶,乙便夥同丙
賣掉珠寶,請問乙、丙罪責?
就我所知道丙慫恿有教唆之意
所以成立的是侵占教唆犯嗎?
但又看到乙“夥同”丙所以又在想丙是不是有其他罪責存在?
作者: c231423 (claire)   2016-11-16 13:29:00
加工於純正身分犯按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16 17:34:00
沒有一起參與就是教唆,有一起就是共犯考試,反正不是實務,題目有寫你就給他寫下去不會怎樣但是教唆 共同正犯不可能同時存在,別寫到自相矛盾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6-11-16 23:42:00
所以論述完教唆在論述共同正犯最後結論共同正犯?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11-17 09:19:00
判決還是判例有提到教唆犯跟共同正犯不能同時成立,教唆行為會被實行行為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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