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訴訟的問題

作者: a9504836 (eddie)   2016-10-21 13:53:17
大家好 想請教一下大家 剛剛看到這篇新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陸軍專科學校楊姓講師,被控藉故帶女學員到摩鐵「休息」,
卻對她性騷擾,不僅又吻又抱,甚至厚臉皮訕笑說「我可以和妳共浴」、「我可以壓妳嗎
?」醜事爆發後不僅以「乾爹」自居,為脫罪還硬拗被害人引誘他,校方調查屬實將他解
聘且今後不續聘,楊男竟打行政訴訟,抨擊校方違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他敗訴,仍
可上訴。
我的疑問是
行政訴訟不是三級二審制嗎
到高等法院不就是二審了嗎
為什麼還可以上訴?
是我有哪些搞錯了嗎 ?還是哪裡沒讀清楚?
作者: j550214 (cat417)   2016-10-21 13:59:00
地行是簡易跟交通
作者: rilakkuma500 (懶熊伍佰)   2016-10-21 13:54:00
原則上要從高等行政法院起訴,亦即高行是第一審
作者: a9504836 (eddie)   2016-10-21 13:55:00
記成地方行政法院->高等 好像是跟選舉訴訟搞混了謝謝解答 回去會好好再詳讀一次
作者: a9504836 (eddie)   2016-10-21 14:09:00
謝謝 了解了
作者: tarantula610 (衝車大將軍)   2016-10-21 23:03:00
這種解聘是打撤消還是有確認存在與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