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 104林清行政法dvd

作者: x10142004 (Effort)   2016-10-07 21:42:43
[贈送] 除補習班優惠券外之國考相關物品。
此分類為無償贈予用,有對價之贈予請依買賣之規定於置底文章推文。
因之前受贈於版上好心人
現在再將其贈送於其他有需要的同學
據原贈者消息,光碟期限至年底地特
因自己的光碟機壞了所以我沒辦法再幫忙確定一次
有需要的同學請來信
請說明索取理由、考科、本身狀況(經濟困難的優先)(有證明較好)、剩下時間如何使用dv
d?
如有今年報名准考證更好,可以證明確實為考生,避免有心人轉賣
原贈者已在光碟及盒子上均寫上ptt贈送的字樣
如有心人故意索取要轉賣即可知道
因dvd是再轉贈,登入資料為原贈者的資料
所以希望受贈者可以有良心有良知保護原贈的隱私
更不希望有心人索取而害了原贈
dvd贈送方式只採取面交
會先從來信者篩選出來通知
請先評估時間及地點能不能
地點:路竹高中
來信截止至10/8禮拜六晚上12點整
最慢10/10會通知受贈者,通知後請於一天內面交索取,如無法配合者請勿索取
因是再轉贈所以規矩比較多
因為我不想害到原贈者
更不想讓別人的好心變成他人利用的工具
PS 原贈者同意轉贈
最後,希望大家能早日考上,加油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6-10-07 23:32:00
如果確有原贈者的隱私資料洩漏疑慮,那實不宜啊...
作者: vogue08 (天然天藍)   2016-10-08 01:10:00
是不是應該先問過原贈者的意見比較適當
作者: jc10167 (jc10167)   2016-10-08 13:04:00
作者: birth0302 ([註冊成功囉])   2016-10-08 14:53:00
怎沒道德魔人或補習班工讀生說要補習班同意?
作者: Utuxk (冠志)   2016-10-08 15:14:00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10-09 09:45:00
其實補習班賣函授的注意事項就有說不得轉贈了,出事也是原贈者自己擔。
作者: birth0302 ([註冊成功囉])   2016-10-09 10:20:00
第一次聽到補習班寫爽的注意事項大於法律你行政法老師常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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