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事銓敘部的回應
您於民國105年8月18日寄給「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
就報載本部已研議約聘僱人員草案,並訂定相關機制使約聘僱人員
能轉為正式公務人員一事表示意見一案,已由考試院交下本部處
理,為您說明如下:
現行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是各機關為應業務需要,依聘用人員聘用條
例(以下簡稱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以下簡稱僱用辦法)等規定,以契約定期進用的人員;約聘僱人
員未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並非正式公務人員。又本部目前研
擬的「契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是為期契約用人的法制更加周全
完整,所以整合現行聘用條例及僱用辦法等規定,統一規範契約人
員的聘用範圍、聘用等別、資格、聘用程序、薪資、考核、保險及
退休等人事事項,並沒有讓聘用、約僱人員藉以轉為正式公務人員
的規劃,以避免衝擊國家考試用人的制度。以上說明,請您參考。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萬事如意!
其實沒看到草案內容,也無法判斷,供大家參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