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個關於刑法304強制罪的問題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8-24 12:58:52
肥宅甲男暑假無所事事,某日見妹妹正在吃肯德基,甲男向妹妹
嗆聲:「妳如果不把雞腿給我,我就要從五樓跳下去。」
這樣肥宅甲男不構成強制罪,對嗎?
畢竟甲是將加惡害之旨以自身為接受對象,並處分的是自身法益,
按照陳運財老師的說法是所謂的「自主原則」,故不論強制罪。
作者: ooo396904 (sheng)   2016-08-24 13:04:00
在客觀歸責中的最後一層是不是不成立,例如自己施打毒品暴斃?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8-24 13:05:00
差點忘了這層,介入被害人自己的行為。!QQ
作者: Balzac (巴爾札克)   2016-08-24 13:11:00
304是妨害自由罪章的概括規定 覺得這種狀況應討論305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6-08-24 13:30:00
你那是陳老師的說法,看你要考什麼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8-24 17:17:00
司法四等
作者: Ogabriel (善變的語言)   2016-08-24 17:27:00
依強制罪的自主原則,行為人以自己得處分的利益作為脅迫手段,並不具有可非難性。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8-24 19:43:00
感恩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6-08-25 09:34:00
是不是只有我覺得題目本身不構成犯罪就肥宅被幻想的狀況 一定是拿雞腿釣蘿莉要吃雞腿自己就會去點外賣了所以題目本身就不合理...自然界不會發生這種案例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8-25 11:22:00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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