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chel1216 (live in Seoul)
2016-07-13 21:14:12大家好,想請教一個法緒問題
最近看到新聞有提到民法繼承編大修法,
內容如下:
2016年3月30號行政院會通過民法繼承編大翻修,
為尊重立遺囑人意願及財產自主,法務部提案降低特留分為應繼份比例,
如配偶,子女與父母的配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較現行的二分之一降低許多。
但每篇新聞都只寫說行政院會已拍板定案,沒有寫公布施行日期,
有人知道開始實施了嗎??
如果之後考法緒的同學,是否要照之前的內容,還是要改成這一版的內容呢??
煩請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