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考行政法~

作者: meouty (-_-)   2016-07-13 20:50:17
看原文版面底下眾考友們,對於第一題提出多采多姿的答案
不知道改題評審們給分要如何拿捏呀!?
手邊有兩份二大龍頭考場給的名師高分解答,
看了之後,更覺得這第一題答案真是百花綻放*********
大家幫我看看該依據哪一家答案來評估自己的分數好呢?
糕餅點心試題詳解
(一)甲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應屬 委辦規則。
(二)建管機關,有違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及平等原則。
(三)屋主得 請求國賠。
志在光明試題詳解
(一)甲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可能屬 法規命令或是行政規則。
(二)建管機關 是否違法,要看處理要點的法律性質而定:
1.若是屬法規命令,則 不違法。
2.若是屬行政規則,則 有違法。
(三)若該要點是屬行政規則,則屋主得 請求國賠。(換句話說相反則否)
以上,只寫了大標(中間論述省略)
因為小的現在視力不好,只看得到得、不得,有違、無違...
還有自己很不一樣的答案...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7-13 20:53:00
補習班解的答案不一樣 真厲害幫忙查一下 應該是行政規則 https://goo.gl/lq2rHm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3 21:25:00
委辦規則準用自治規則的名稱,這解題對地制法不熟?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瑪爾祭司)   2016-07-13 22:11:00
他都寫說是甲市的xx要點,是要如何變成行政規則,必然是自治或者委辦的啊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3 22:18:00
要寫''甲市XX規則或甲市XX要點等..''才有可能是自治或委辦規則,2樓大大也有給實務了
作者: yiching13 (大雨淅瀝瀝)   2016-07-13 22:58:00
我的寫法是第一段先定義法律類型,寫法規命令和行政規則的定義,然後寫說二者最大區別在於,法規命令需有授權,依題意,似無授權,故該要點性質應為行政規則。然後第二段是寫行政規則的種類,該行為是否違法,涉及行政規則是否具有外部效力?通說認為具有「間接對外」的效力,法理基礎是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和平等原則。因此,拆除行為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自屬違法。第三段我時間不夠了,就很簡單的寫國賠法第二條公務員違法執行職務,屋主得請求國賠。這樣。
作者: HotBlood (#18 熱血的高個)   2016-07-13 23:03:00
所以單憑建築法到底能不能拆違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13 23:14:00
建築法可以啊!這是要點裁量基準的一種,統一事實的法律效果為何,或者說這要點是選擇裁量的基準
作者: yiching13 (大雨淅瀝瀝)   2016-07-13 23:26:00
結果的對錯我覺得不是重點,他想考的考點,過程要出來
作者: wingdeath028 (蝌蚪)   2016-07-13 23:27:00
建築法授權必要時,那在超出行政規則的必要範圍呢?不小心噓到,推回來
作者: yiching13 (大雨淅瀝瀝)   2016-07-13 23:31:00
不好意思看不懂你這句話的意思 @@你是想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嗎??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3 23:32:00
wingdeath028是問比例原則嗎?
作者: edu4841 (如韻)   2016-07-13 23:38:00
http://tinyurl.com/go6kjhd 政府實務上也有當自治規則看來到底是自治規則還是行政規則,政府自己也有爭議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3 23:45:00
套法條用名稱來解較無疑慮,樓上舉的例子是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本題是用'要點'
作者: wingdeath028 (蝌蚪)   2016-07-13 23:56:00
我其實是想問建築法的不確定法律概念行不行得通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4 00:01:00
那應該不是本題的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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