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推薦的民法好老師

作者: jorry11111 (Edouward)   2016-02-24 18:44:56
以下不是業配文,每個人程度不一,單純就個人觀點,若違反版規,請幫刪文。
我準備過初等一般行政,現在在準備郵局營運職和國營、經濟部聯招,
其中,我最怕的是「法律」這科,
浩瀚的條文,不同考試要注意的重點都不同,
我買過程怡老師、廖震老師的函授,
也買過陳治宇老師、伊藤老師的法學大意來啃,
老師們都各有所長,但對我這個法學門外漢來說,有時老師們可能因為覺得很簡單而直接
唸過
沒啥解釋的法條或觀念,
往往都讓我想破頭都想不懂,去google又往往找不到讓我看得懂的答案,
今年我去買了施律師的函授,我才把之前似懂非懂的觀念全貫通了!
我第一次看函授片看到笑出來(因為施律師講話風格還蠻搞笑),
也第一次看到一堂課結束了才驚覺:靠!怎麼那麼快就結束了!
施律師好像特別知道初學者門外漢對什麼地方不懂,都會用很搞笑或周星馳式的例子說明

比方說:
民法總則中的具體輕過失、抽象輕過失、重大過失、無過失責任,這四種對行為人的嚴格
程度,以及為什麼,
這我在其他老師的書及課,完全聽不懂,(可能他們講太深了),但施律師講一次,我至
今仍印象深刻,
我覺得其他老師們可能都是法律科班出身,所以講的自然深,(這對有底子的同學是好事
),
但施律師自己說他大學是理工科,研究所才開始懂法律,
所以它特別知道初學者對什麼狀況的觀念會聽不懂,
可惜,他的函授只有上總則篇,不然我真想把民法個篇的課換成他的~
作者: ygr333 (薰田右為)   2016-02-24 18:50:00
推~!
作者: jorry11111 (Edouward)   2016-02-24 18:53:00
感謝樓上~嘻嘻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6-02-24 19:33:00
他是怎麼說的,可以大概分享一下過失的分法嗎,謝謝你好好奇
作者: jorry11111 (Edouward)   2016-02-24 19:56:00
無過失責任:今天有個大肚婆倒在路邊快生了,你只要經過她,就要當孩子的爸爸,並且養她們一輩子,這時你這個行為人會不會覺得「靠!關我屁事呀,我只是路過就要負責!」,所以無過失責任對行為人最嚴格。具體輕過失:通常是無償契約,簡單說就是沒拿錢義務幫人做事,你做對了是你應該的,做錯了,該罰!這時你這個行為人會不會覺得:「靠!狗咬呂洞賓呀!我義務幫你,做好沒掌聲,沒做好還要被罰!」所以具體輕過失對行為人次等嚴格。抽象輕過失:一般是有償,要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簡單說就是有收錢,本來就要把事情做好,拿了錢還不做好,罰你,剛剛好而已。所以你這個行為人被罰,是因為本來就要做好卻沒有而被罰,對你來說,一切天經地義,對你不算嚴格。重大過失:欠缺普通人之注意所成之重大過失,應注意當注意卻沒注意,簡單說,一個醫生開完刀後,還在病人體內留了一只不該有的橡膠手套;或銀行行員把1000元當成100元找出去,這兩種狀況,換成了其他醫生或行員,是幾乎不會發生,這就是重大過失。你這行為人,犯了全天下都不可能犯的錯,才罰你,那根本是便宜你了,所以重大過失對行為人最不嚴格。施律師講的例子更好懂,我只是憑印象而已~~
作者: championimay   2016-02-24 20:17:00
好讚!!真的簡單好懂
作者: cafeole (Emma)   2016-02-24 20:49:00
推,之前自修時這四個過失怎麼看怎麼不懂QQ
作者: NoahDash (N.D)   2016-02-24 22:45:00
例子簡單明瞭,推個
作者: superman888 (一路發)   2016-02-24 23:09:00
作者: girlspower (<( ̄︶ ̄)>)   2016-02-25 00:20:00
謝謝分享^_^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6-02-25 00:33:00
可以解釋一下民法223條嗎?
作者: repast (Simon)   2016-02-25 10:30:00
又是個加害給付的回答.......
作者: weiweiya (VIVI)   2016-02-25 12:40:00
謝謝分享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6-02-25 15:42:00
我覺得最可怕的是以為自己都懂了,卻根本都是錯誤概念。我問個簡單的,侵權行為的過失要怎麼用你的例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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