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律師考試資格一問

作者: onishinjo (marumaru)   2015-10-09 02:21:16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舍妹因為興趣的關係 在就讀大三
的時候跨系選了行政法,票據法與強制執行法共六學分。有鑑於版上提供的訊息 
20學分即可報名律師考試 剛好律師應考資格中強制規定的 民法,刑法 民訴 刑訴等
都還沒有修過,請問她日後再補一門兩學分的法律課程之後。
待大學畢業再去學分班把上訴四門法律學分補齊12學分,可否通算成為20學分呢?
應考律師呢。因舍妹已經大三,雙主修或輔系不在她生涯規畫之內。但對於日後
律師倒應考卻是興致勃勃,姑不論其考上的機率與法學正統性與否,只是想知道是
否這樣,舍妹可以藉此管道應考律師?請大家不吝釋疑。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5-10-09 02:59:00
6+12怎麼會有20呢?漏看了 再修兩學分法律課程 湊起來20應該就可以"票據法與強制執行法" 不一定可以抵算 要去問考選部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5-10-09 10:23:00
你沒修民訴,卻能修強執真是有點佩服
作者: chenluyang (alumi)   2015-10-09 10:48:00
沒修民法民訴,強執聽得懂?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0-09 10:54:00
假日或晚上去花錢修法律學分也是一個辦法。我講直白一點,看要不要花錢換取時間?要應付國考的話,唸補習班的東西會比較容易準備。PS:我見過有大一就去唸法律學分班的。
作者: Lotusfly (海納百川‧深水靜流)   2015-10-09 13:02:00
原PO的意思,是 大學階段+畢業之後 的 學分是否可合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10-09 13:03:00
可以,只要是大學開設的課程(含學分班),可以混加到20
作者: valsechopin (往前走 不回頭)   2015-10-09 14:12:00
可以。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10-09 15:20:00
直接去問考選部比較快,因為應考資格還蠻常在修法的或是考選部對規則的解釋和你的理解有落差,所以打電話去問考選部比較快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10-09 18:05:00
可以的,只要經合格學分即可,無須同一學校或機構。注意民法及各科學分計算方式。她如尚未畢業,建議在校修足法律學分優於校外學分班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0-09 20:33:00
經濟沒問題的話,燒錢換時間,大三修完學分,大四開始補習~~有的類似東吳法研碩乙組的學生,很多都去修法律學分班的學分,以提早取得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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