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所國考竟限身高 民轟「沒必要」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18:23:38
笑了,這根本是雙重標準麻XD
監所管理官是有風險的工作耶,那怕是暴動
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遇到,都是風險
要求身體體格有錯?
在格鬥中,身高體重的優勢是很難去消滅的
這是不可否認的
真的是為了鐵飯碗,不管工作本質
那跟之前上節目的女警說身邊有壯漢警察,只要拍照就可以領薪水
有啥不一樣
國家不是給你薪水要你來拍照順便證明兩性平權的阿
同理
那為啥女性不用當兵?
身體積弱?男性就夠強壯,所以要保家衛國?
有種就像挪威一樣,男女都要當兵
挪威女性認為保家衛國為啥要分男女
女性就沒能力跟義務保家衛國嗎?
這才是標準一致好嗎?
真正身體積弱的去申請替代役跟免疫拉
不要說歧視女性
這世界上一堆歧視
ex.皇民說,黑人,猶太人
被歧視就該用自己的力量站起來
讓別人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
而不是到處要求特權.好嗎?
來八卦一下
是我推測的拉,以免被查水表
之前毒油事件,為啥廠商那麼多年政府都查不到?
竟然是老農爆的?
阿就稽查員沒能力查阿
沒有工廠會怕稽查員來拉
稽查員哪個敢進工廠?
去看看稽查報告,哪個是真正進工廠查的?
原因就不說了,大家應該都知道了
最後,不是說工作要分男女,要要求一堆體格條件,而是工作的性質就是這樣
那為啥軍人就是男性為主?不是不該分男女嗎?
為啥空軍要視力良好?歧視近視的嗎?
我也想考法警阿,為啥要限制色弱?
去看看大法官解釋好嗎?
會考阿
作者: poposleep (popo)   2015-09-06 18:28:00
大法官說僅男生服兵役合憲喔!要看喔!會考喔!認真一下,服兵役最終還是「國家得否強制人民負擔服兵役之義務」的問題,如果認為國家不應強苛人民服兵役的義務,應該是努力爭取免除這樣的義務,而不是靠北女生不用當兵吧。
作者: cwl79 (<><)   2015-09-06 18:38:00
我是覺得考跑步沒意義 進去受訓在操就好了 又想搶錢= =
作者: plsletme38   2015-09-06 18:41:00
原po是現職或真正做過該工作的人?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龜)   2015-09-06 18:48:00
給噓看來不是國考生的人在po因為男女身體構造不同,女性才可以不用當兵!這點可能會考喔!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18:55:00
所以我說軍人工作的性質就是不適合女性阿?有錯?最後一段不就是說工作性質就是不同啊?有要求有錯?
作者: GmailBook   2015-09-06 18:58:00
外面世界很可怕der~你還是待在家裡不要出門好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19:07:00
女性身體構造不同不適合當兵認同,那為啥身高劣勢不適合法警就不認同?
作者: morocoyaya (無)   2015-09-06 19:17:00
有好處就是男女有別,有損權益就是歧視女性。這種男女平等你還不了解?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19:19:00
感覺我要回去翻小六法了,應該是沒讀熟才會被嗆成這樣
作者: chshs0119 (勇敢,走自己的路)   2015-09-06 19:23:00
推樓樓上m大
作者: poposleep (popo)   2015-09-06 19:26:00
有些男性就是平常對性別無感,只有談到當兵的時候才變成性平專家。明明自己覺得當兵就像吃大便,還一直吵著要別人吃,又瞧不起不用吃大便(女人、免役男性)或是吃比較少大便(替代役)的人,卻從來不會想要反抗逼他吃大便的人。還不懂嗎?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5-09-06 19:29:00
ㄜ,當兵可以說是身體構造不同,但講到工作的時候,身體構造就又不是問題了,女體真神奇....自我成長的這麼迅速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19:31:00
看來是我文章打得不好,容易誤會成軍人適合女性,sorry
作者: poposleep (popo)   2015-09-06 19:35:00
d大:沒這樣誤會,我是回應推文~
作者: bmtu   2015-09-06 19:41:00
以色列女生也要服義務役 所以以色列國家強大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15-09-06 19:42:00
我認為大法官解釋女生不用當兵=>純粹不想得罪女性,瑞士就規定男女都要當兵!!! 阿帕契姊事件,一堆女生說有這麼嚴重嗎? 就是被台灣這種愚蠢環境下慣壞的
作者: weyiovw (weyiovw)   2015-09-06 19:50:00
樓上的個人見解還真妙啊
作者: a0522   2015-09-06 19:51:00
偏要推
作者: poposleep (popo)   2015-09-06 19:52:00
我覺得是國家不應強制國民當兵的問題吧,只是現狀是在台灣被強制當兵的是屆齡男性,所以應該要朝廢除義務役的方向邁進吧?大法官釋字是因為聲請人只提到當兵是男女平等的問題,所以大法官也只朝這方式去解釋。樓上幾層有一些推論的謬誤,美國、強國也很強大,然而他們國家並沒強制女性義務役。
作者: bluejackwu (石達開)   2015-09-06 19:54:00
愛國是不分男女的!
作者: poposleep (popo)   2015-09-06 19:55:00
另外,也有很多沒當過兵的人覺得阿帕契案很嚴重。覺得不嚴重的人可能是沒常識或白目,然而當兵也治不了沒常識跟白目阿。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9-06 20:01:00
皇民比一般人民高級,不用吃番薯籤。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5-09-06 20:12:00
不得不推im31519的講法。一下有身體構造問題一下沒有
作者: plsletme38   2015-09-06 20:16:00
色覺障礙是一種“疾病 ”,跟(本次草案)身高體格的標準並不相同, 實毋需無限延伸借題發揮。
作者: s40325 (小乾)   2015-09-06 20:24:00
無言。警察也要限身高,都是同樣道理
作者: neoa01 (bravo)   2015-09-06 20:25:00
我覺得應該改有精神疾病不能當總統,總統關係國家的大政方針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1:02:00
色覺障礙是會造成工作困難八?有色盲還是能當公職阿工作性質不同當然要求不同啊,色盲可以當書記但不能法警阿有疾病還是能工作啊 但不能影響到執行該工作啊監所必要時是否該鎮壓囚犯?體能條件是否佔重要成分?雖然我不知道警察為啥不能有色盲,但大部分時間區分不了顏色還是能執行警察公務八?但就怕那萬一狀況阿工作性質決定錄用條件要求是很正常的八
作者: kutkin ( )   2015-09-06 21:32:00
公職有很多 監所管理員只是一部分 反彈的人本來就很...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龜)   2015-09-06 21:39:00
廢話,警察可能會管交通色盲容易造成分不清紅綠燈。哪裡搞不懂?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1:40:00
基於憲法信賴保護原則,不用過渡期間條款嗎?有憲法高手解說一下嗎 orz~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1:43:00
監所管理官不也可能要鎮壓囚犯嗎?還是有武器就不管體格了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5-09-06 21:44:00
社工師也很危險 女生又那麼多 都抓去練空手道好了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1:45:00
真要實施限制身高,也要給已經準備很多年的考生準備期間怎能今年說一說,明年直接實施呢?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龜)   2015-09-06 21:48:00
推樓上!補習班跟書都不知道花多少。明年實施這些錢都白花囧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1:48:00
可以去訴願看看吧,不過暫緩實施的機會太低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1:49:00
重點是這樣突襲考生,沒有違憲嗎?真的希望憲法高手解說
作者: fuo0806 (夫夫)   2015-09-06 21:49:00
我問我姐為啥女生不用當兵,我姐都說女性要生孩子很辛苦所以兵只能男生當,還會被嗆說不然你來生?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1:52:00
應該沒違憲18,記得有釋憲是解釋警察大學色盲的,也沒違159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龜)   2015-09-06 21:53:00
女生也有人有生理痛的困擾,如果當兵請生理假可能有男生在酸吧?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1:53:00
找到了 是626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1:54:00
我說的違憲是指憲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平等權應該是沒有是否該給考生過渡期間條款,而不是直接明年實施呢~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9-06 21:57:00
我是覺得離信賴表現還很遠啦…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1:58:00
這錄用條件應該算是必要條件,信賴保護不適用八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1:59:00
這我就不清楚了,所以就要煩請憲法高手解說了~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龜)   2015-09-06 22:00:00
記得以前就規定女生150就能考,那為什麼拉到160去?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2:00:00
看了一下626,色盲者確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要套用到監所身高限制也是一樣八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2:01:00
626那是在解釋平等權,身高限制應該是無違平等權現在只是在想說是否有憲法上的其他原理原則可主張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2:02:00
既然都是不適任的正當理由,就跟信賴保護差遠了八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2:03:00
恩恩,就要看影響到多少考生了,若今天是有關司律的考試應該不大可能這麼快實施XDD~只是替準備考好幾年而有影響到的考生覺得很不公平就是了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2:05:00
是沒錯,但也只能訴願看看吧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6 22:06:00
剛翻了一下書,確實信賴表現還很遠..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5-09-06 22:14:00
憲法本來就沒說女生可以不用當兵,女生要生很辛苦?好阿 那過了適婚年齡沒生的通通當兵 ,或是做文書兵,但是一樣跟義務役或替代役領6~9K/month要實質平等有很多變通做法啦 但是一樣OXOX 夜裡哭哭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6 22:17:00
樓上,應該是憲法本文沒有,但解釋有,所以憲法還是講了
作者: youarestupid (ptt卒仔很多)   2015-09-06 22:19:00
大法官解釋文等同憲法所以算有講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5-09-06 22:29:00
QQ
作者: jemic (無所謂)   2015-09-06 23:04:00
不如用體測取代身高,比較沒爭議
作者: kutkin ( )   2015-09-06 23:37:00
體測項目:徒手摸高 可以嗎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龜)   2015-09-06 23:57:00
體側代替身高可以接受!覺得體能比身高重要
作者: Luke74 (Luke74)   2015-09-07 00:08:00
真的,今年準備第n年,現在弄個草案,我好傷心..
作者: NTUHandsome (萬年考生唯我獨尊)   2015-09-07 07:37:00
一堆進去受訓再操的 考前你都辦不到了 還要人家逼你就是 用你幹嘛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15-09-07 08:22:00
行政法規修正廢止之信賴保護=>J525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5-09-07 12:46:00
想太多了吧,改考科都說改就改了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7 13:02:00
信賴保護是有限制的阿,又不是每個都可以..
作者: glaciereyes (諾言法律事務所)   2015-09-07 14:06:00
考上了才有信賴表現
作者: GARIGI (咖哩雞)   2015-09-07 18:36:00
樓上:持續一定的努力也有信賴表現可言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9-07 21:14:00
請教樓上大大,該case是否有主張信賴保護原則的可能呢?
作者: TIPPK (佞夏雨)   2015-09-07 21:14:00
應該依比比例吧 既然一個管理員要管10幾個 那要求一個人可以打贏10個就好~看原po講的頭頭是道 應該要求稽查員也要訓練一個打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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