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刑法業務侵占和竊盜的認定

作者: gruousconin (玲瓏號:我自己的這個事)   2015-05-21 13:26:53
https://www.ptt.cc/bbs/CVS/M.1348626721.A.7AA.html
上面這則新聞
有寫如果店家規定客人不要的贈品要依規定回收的話
店員就不能自行把東西拿走,除非是客人表示要贈與
所以看來東西是不是無主物還要看每個店家自己內部的規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07/34754261/
而這則新聞中
最後店員是以業務侵占罪被判刑六個月
所以店員在店內把點數占為己有的確是算業務侵占
至於有板友說檢驗侵占和竊盜罪的標準是以店家規模而定
我也是有學到這個觀念
但從新聞中看不出那一間超商是大的還是小的
所以我個人的想法是
店員把東西拿走時,東西是不是處於在店長或老闆的支配下作為店員的行為
是竊盜還是侵占的判斷標準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
有板友有看法的話可以拿出來討論喔
作者: deathkosaga (JaSoN)   2015-05-21 13:51:00
補充一下判決書內容:被告係將貼紙置於收銀台旁,或係未交付顧客,而在顧客離開後逕自取用;或係利用顧客未取走(依畫面顯示,顧客僅單純取走發票,並非收受點數後再丟棄,則該點數尚未完成交付,仍屬全家便利超商所有,並非無主物),依該超商規定 應即繳回公司,不得擅自取用。被告竟將此業務上所持有之點數,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認定重點在括號那一段。
作者: cougars (hxxlol)   2015-05-21 14:28:00
個人覺得是竊盜罪,因為我認為店主還是有持有意思亦有支配關係與管領能力這種持有所有的區分也沒有一定對或錯,考試寫的出來為什麼就好了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5-05-21 15:39:00
價值判斷的問題,論述過程合理即可,別太偏離主題,例如解成強制性交之類的。
作者: lucifertn   2015-05-22 21:39:00
看到解成221突然笑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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