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律師公法第四題

作者: boyofwind (阿良)   2014-10-31 09:47:27
※ 引述《coolbird1985 (Jhong)》之銘言:
: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第二題的集遊法:
: 二、人民團體甲負責人A 向主管機關申請室外遊行許可,預計於20 日後舉行全民反黑心
: 食品大遊行。申請遊行路線自臺北市中華路一段行政院環保署前開始,沿中華路、忠
: 孝西路、忠孝東路行政院、中山南路立法院、信義路至中正紀念堂廣場。主管機關乙
: 審查A 之申請後,同意發給許可,惟遊行舉行當天為元旦連續假期開始前一天,為避
: 免影響民眾返鄉或出遊及維護市容整潔,在許可附註三項要求:
: 1.遊行路線修改為中華路一段、貴陽街一段、中山南路立法院、忠孝東路行政院、林
: 森南路、信義路至中正紀念堂廣場;
: 2.遊行時不得隨意棄置廢棄物或污染路面;
: 3.遊行時不得攜帶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之物品。
: 遊行當天,由於參與民眾超乎預估,對於黑心食品危害大眾健康,怒氣一發不可收拾,
: 紛紛將攜帶之黑心食品拋向空中,遊行經過的道路堆滿各種食品。參與遊行民眾丙忽
: 然拿出黑心油品,並點火燃燒,使得場面十分混亂,乙認為許可附註之要求未被履行,
: 認定遊行已違法,因此命令立即解散遊行並沒入其他尚未使用之黑心油品。A 認為燃
: 燒黑心油品充分凸顯本次遊行之訴求,且並未造成任何危害,因此拒絕解散遊行之要
: 求。群眾知悉解散命令後,群情激憤,將剩餘之食品丟向維持秩序之警察,並擴大燃
: 燒黑心油之範圍。
: 乙認為在道路上燃燒油品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及危害其他用路人之健康與安全,因此透
: 過優勢警力強制貫徹解散命令。A 認為乙反應過當,即使有違法行為,乙並無使用強
: 制力之必要;況且乙並未事先告知將使用強制力,因此認為強制解散遊行之行為違法。
: 試問:(一)許可中之三項附註是否合法?請分別論析之。(15 分)
: (二)乙命令解散遊行之行為是否合法?(15 分)
: (三)A針對使用優勢警力強制解散遊行之措施應如何救濟?(20分
: 我是以即時強制的方向去解,和兩大補習班都不一樣,有人跟我一樣的嗎><
其實這題第一小題神似100年政大的行政法考題第2題
http://www.lawbank.com.tw/exam/exam.aspx?EID=4588
附註1不是附款,是處分內容
因為許可集會遊行處分,本來內容就是說何地段可以讓你去遊行,
然後本題附註1其實算是申請事項之減縮,性質上是修正之負擔,為處分內容
(跟申請10層樓建照最後給3層樓這例子頗像)
至於是否合法,我是覺得至少都可以到行政院和中正紀念堂兩個點
應該都還可以接受..
附註2是負擔
其合法性雖然有集遊法14條3款授權,可是誠如718李震山大法官的意見書而言
集遊法這規定可能會變成各種行政法各論的執行法
適用上要嚴格限縮
附註3是法定義務註記,這個應該多半都有解出來
至於優勢警力解散遊行的話
推 green2010: 即時強制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4-10-31 09:55:00
請問一下大大 乙命令解散遊行之行為,這個也是即時強制嗎??
作者: coolbird1985 (Jhong)   2014-10-31 09:57:00
若行為人同時違反行政法義務,即時強制的手段包括直接強制及間接強制命令解散為直接強制準用有構成要件準用或效果準用,若為效果準用,不用違反行政法義務沒錯,但我記得要違反,才能用直接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4-10-31 10:26:00
感謝回答
作者: boyofwind (阿良)   2014-10-31 10:29:00
晚點在寫比較詳係好了
作者: coolbird1985 (Jhong)   2014-10-31 10:37:00
我的想法是構成要件準用,但不用告戒不過我只看參考書,所以有可能觀念是錯的~僅供參考
作者: sinksink ( ?)   2014-10-31 13:19:00
推強大良神文,附款那個現在老師們很愛那樣出,沒有神似的問題啦,詹老師沒出跟改啊xd,那題當年感謝良神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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