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敢再搭飛機」 許瑀婕盼調回高雄

作者: LiYiKang (= =")   2014-07-27 01:49:15
: 其實法不外乎人情...
: 想想 行政罰法都有第18.19條了
: 再加上這也可以用特調
: 算是勉強 於法有據
: 只是後面確實會衍生不少問題需要正視 理性討論
: 下面想跟大家理性討論 希望一直跳針“不然你去摔摔看”的……就不要看下去了吧囧。
: 今天澎湖的空難 大家同情在於 這是重大的生死事故 受害人確實可能造成搭飛機的恐懼
: 後遺症
: 於是比照今天的特調案例
: 假如發生以下事故 是否能比照呢?
: 例如1: 郵差送信時 遭遇『嚴重的車禍』
: 幾番生死關頭救了回來 是否能因為 車禍後對騎車的恐懼 要求轉調內勤呢?
1.有何不可? 但我不知道這高普地特綁年限有何相關
: 例如2:台北人考上花東的缺 從台北回花東的路上 遭遇嚴重的山崩(蘇花容易崩塌)
: 幾番生死關頭後救了回來 是否能因此 要求轉回台北呢?
2.有何不可? 准不准再說
: 也許我舉的例子不是很好
: 但是很難說 以後類似的狀況不會發生……
: ●如果能『比照』上述案例-》
: 是否應該訂一個比照的標準呢?
3.應該 或也可以特案辦理
: (例如 是要重大的事故才能 小的不能 多大叫重大 其他算是小事故)
: ●如果不能『比照』上述案例-》
: 個人可以的事 其他人不能跟進 就是“特權”
: 如此 我想那這件事情就只能直白的說明 綁三年綁六年 都是空談
4.開大決叫人家不要說你去摔摔看 又把這樣的極特殊例子放大成特權
你會想用這種特權?
: 只要有特權 台灣本來就是特權社會 大家也應該要開始習慣了
5.這邊又講特權社會了 你到底要特權還是不要特權?
你還要不要討論?
: 以上是我的一點看法……
: 最後再次聲明 人情面上 我很同情這次的空難受害者
: 只是同情之餘 亦要從制度面思考
: (所謂法中情 即先情後法)
: 此先例一開 是否後續有類似情形 應該比照才是。
6.這是你的結論?還是你的疑問,我認為如果不是特案處理,應比照辦理
我怎麼樣都沒辦法把你說的東西統整起來
只能很弱的摘點回
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要討論什麼
作者: kuankubank ( )   2014-07-27 01:52:00
地特就規定榜約六年 如果要開特例 那西部考花東地區路程遇到車禍 要求比照辦理調回西部 如何處理?
作者: LiYiKang (= =")   2014-07-27 01:54:00
他舉山崩的例子都比你好
作者: mobileip   2014-07-27 01:56:00
我相當佩服住西部每天開車到花東上班的人 支持調回西部
作者: MissSugar (是Sugar不是Suger)   2014-07-27 01:58:00
在綠島的公務員若是在往返綠島跟本島的途中亦可比照辦理(我指遇到船難事件)
作者: mobileip   2014-07-27 02:00:00
支持船難比照辦理 好像天天在重大災難死人一樣
作者: gm2867 (俏秀蓮)   2014-07-27 02:01:00
戰力太弱了
作者: LiYiKang (= =")   2014-07-27 02:02:00
我也這麼覺得
作者: loveyou999 (lovelovelove)   2014-07-27 07:46:00
不是可以搭船...這樣的話,金馬也可比照辦理嗎?
作者: heykissass (我不是肯德基)   2014-07-27 07:58:00
我覺得可以 原因就是你叫我去搭一班會失事的飛機若能存活下來可調動單位的話 這我做不到!!!我才不會拿生命去換工作...何況只是調動單位
作者: WindT (呼呼)   2014-07-27 08:13:00
一樓比喻的車禍跟空難都是交通事故,比喻哪裡不好車禍就不是人,不用同理心?車禍受傷就不可憐?車禍死的人>>>>>>>>空難,空難沒有比較偉大
作者: ICDD (挖洗底迪)   2014-07-27 08:27:00
回澎湖 搭飛機不是唯一的解
作者: cbakyle (...)   2014-07-27 08:42:00
准不准是看長官,用借調方式不就也還是依法行政,凡有原則必有例外,法是人定的.
作者: meclgl   2014-07-27 08:51:00
公務員如果少了同理心,是很可惡的。
作者: dreamy0720 (三光張)   2014-07-27 09:02:00
其實還有社會觀感問題~但是飛機失事真的很可怕
作者: kents1201 (養牲我知道..)   2014-07-27 09:14:00
用特案處理吧..這種心理創傷還回澎湖工作..外加復健這段時間...高雄的醫療資源還是高於離島
作者: sim2347 (快樂最重要)   2014-07-27 09:34:00
如果是因為空難不敢搭飛機, 考量人性法外調回高雄可.但應附加,若爾後發現有坐飛機出國情事,是否應予以調回?否則此例一開, 可預知很多人將援例辦理.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27 09:44:00
我來回覆了~怕變成筆戰就不好了,就不再開一篇回。一、我先問,你確定舉例1和舉例2是可行嗎?根據我詢問郵
作者: lolita1129 (Loooooli)   2014-07-27 09:44:00
頗呵
作者: sakee (殺氣)   2014-07-27 09:51:00
想問說 如果人事行政考這題 要怎麼解題比較好??
作者: erotic (這個ID用很久了)   2014-07-27 09:51:00
不用理他啦,沒實務經驗在那邊嘴砲,"可以"跟"核准"調離是兩
作者: namimo (噹噹噹╮(﹋﹏﹌)╭..)   2014-07-27 09:52:00
要調回來就重考最公平
作者: erotic (這個ID用很久了)   2014-07-27 09:52:00
回事,這種嘴砲就不用浪費時間打字回應他了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27 09:53:00
三、個人認為你用批判的眼光在看才會看不懂我想表達的,我本身立場“是中立”的,拋出質疑讓大家一同討論。往後類似的案例是否能比照?也分析兩條路出來,我個人並沒有選擇走哪條,只是分析出兩條路的後果。以上,建議你再把文章多讀幾遍,因為真的只有你看不懂時,很難是別人的問題……。
作者: claudia4096 (泠)   2014-07-27 10:26:00
支持樓上,這篇真的不知在寫啥。
作者: kuankubank ( )   2014-07-27 10:28:00
這篇本來就不知道在寫啥了 還特地回文 一點一點回XD
作者: huangwm (心中明月當空無絲雲)   2014-07-27 10:36:00
@!#$!%$
作者: shernway (十八尖山田哲人)   2014-07-27 10:40:00
幫你補血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7-27 10:44:00
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作者: sexylook (潤白肌)   2014-07-27 10:44:00
那你就直接說出你的想法何必假裝看不懂
作者: anagan ( )   2014-07-27 10:47:00
頗呵 她可以辭職 坐船 甚至定居澎湖 但不該開此特例這次空難的責任也不是在國家 她也沒有像搶救雷恩大兵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27 10:51:00
我覺得你好奇怪?別人都懂我提的案例1、2的『是否可以要求』=『是否可以轉調』,意指是否於法有據。只有你在用詞上雞蛋挑骨頭,你都承認帶著批評的角度看文章,自然討論不出東西。最奇怪的還是你的結論-『討論是否為行政處分、法律保留,還比較有趣。』你覺得有趣為什麼我也必須覺得有趣?你真的覺得有趣,為什麼你不自己發一篇問是否行政處分?法律保留位階?自己都不問,還說有趣?
作者: henrydai (none)   2014-07-27 10:51:00
那現在在澎湖工作的其他公務員也可以要求嗎?他們只是剛好沒搭到摔下來的這一班
作者: anagan ( )   2014-07-27 10:52:00
有法制規定遭受空難就可以轉調?
作者: saladin2000 (胖子)   2014-07-27 10:54:00
一堆跳針酸酸 真擔心以後公務員素質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7-27 11:03:00
當特例變成通例 就會有一堆人想要鑽漏洞 墜機很可憐沒錯但是比他可憐的大有人在 政府有可能每個個案都公平對待嗎?
作者: a6837497 (嗚哇~)   2014-07-27 11:04:00
台灣人有個特性,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7-27 11:05:00
這種災難不可能沒有解決辦法 但是不能沒經過其他努力就直接要求政府特案對待
作者: agvnol (something)   2014-07-27 11:07:00
當選無效,重新驗票,巴巴
作者: a6837497 (嗚哇~)   2014-07-27 11:08:00
常會要求違法的平等,到時候一定會有人提出:「他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然後找立委、找媒體施壓。有時候不是只看情就夠了,公務員很多時候要想好怎麼保護自己...不然最後你不同意對方要求就被立委民意等施壓,同意對方要求被有心人一搞你又有圖利或瀆職的問題。這種事一定要從長研議,一時就同意下去真的會害了很多現在正在做事的人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7-27 11:12:00
從來不是不代表以後不會是 要用特權我不反對啊 但是請走後面 這種直接走大門要求開特權的被批鬥剛好而已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27 11:13:00
噓你幫我亂下結論……我文章第一段就有寫了 行政罰法第18.19條做為比喻,法不外乎人情!我哪裡說一定要依法行政?我反而在請問你,你覺得討論『是否為行政處分、法律位階如何,比較好玩』為什麼你不自己發問一篇?這個情況就像我如果問102年高考第3題的答案,你就噓文說『為什麼不問第4題?比較好玩』是一樣的莫名其妙!
作者: sexylook (潤白肌)   2014-07-27 11:15:00
^^
作者: KANE820925 (肯恩)   2014-07-27 11:22:00
公務員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同理心,看了以上的諸位公務員總是想著「依法行政」,卻忽略法外不外乎人情,這樣又能懂民眾的需求?況且本案的當事人需要復健,在離島的醫療資源又如何幫助他復健?公務員只著眼於一個小地方
作者: saladin2000 (胖子)   2014-07-27 11:24:00
在這還沒考上的和湊熱鬧的居多吧
作者: KANE820925 (肯恩)   2014-07-27 11:25:00
不斷的鑽,這樣也太小心眼了!應該把這個案子的當事人當成自己的好同事去想吧!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4-07-27 11:29:00
國考的道路上沒有朋友只有敵人考不過、缺變少,與空難倖存一比,更是天塌下來的大事瞧瞧我們的制度養出怎樣的怪物?
作者: TaipeiDome (タイペイ-ドーム)   2014-07-27 11:45:00
心眼小的人 總是考不上的人
作者: FragileLin (請小心輕放)   2014-07-27 11:45:00
純噓態度
作者: erotic (這個ID用很久了)   2014-07-27 11:48:00
說到心眼,幾個星期有人po2年前高普考雙榜心得文,她在看考場時,因自己的椅子不穩,偷偷跟別人換椅子,在台灣,考試及排隊這兩件事是沒有人情這回事的,看過太多各種排隊紛爭的新聞,平常台灣人很有人情味,遇到私利時,大家就展現最真的人性了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27 12:01:00
其實除了上述考前偷換椅子的例子,我覺得有心眼的反而容易考上…@@ 我身邊考上的幾位 都是城府頗深的…
作者: MissSugar (是Sugar不是Suger)   2014-07-27 12:09:00
城府深的容易考上……畢竟考試只考知識不考私德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7-27 12:12:00
有何不可?請問你是總統嗎?
作者: iphone168 (L)   2014-07-27 12:39:00
回某樓,復健可申請留職停薪,為什麼一定要開特例呢?
作者: anagan ( )   2014-07-27 14:08:00
別再跳針了 姐接 你可以期待許瑀婕條例的立法但你不能指望特例的出現 卸洩指教但我相信立法要過民意這一關 可能難度頗高 顆顆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27 17:21:00
你考上惹?皇帝不急啊。。。。
作者: haimine (嗨米內)   2014-07-27 19:11:00
怎麼看都不是特例阿 分發到偏山離島逢交通事故的人很多去偏山的每個都害怕再搭像是雲霄飛車的公車 去離島的也怕飛機 只是這次剛好有媒體關注 也剛好很有福氣的逃過一劫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7-27 19:58:00
比較同意上一篇在討論的語氣
作者: YoshidaRei (吉田礼)   2014-07-27 22:02:00
作者: notanota   2014-07-27 22:57:00
0
作者: mystaunch (龍非池中物,鳳非水中鳥)   2014-07-27 23:31:00
他是坐船去,不是坐船通車,一天幾班跟這有關係嗎?
作者: invaluable (茄子~)   2014-07-28 17:02:00
車禍跟空難比哪裡不好?都是死,只是空難比較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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