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雇主未投勞健保,請求退休金。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9-03-31 01:45:37
※ 引述《rubyken (shiyoudeng)》之銘言:
: 各位版大您們好:
: 不好意思,想請教諮詢關於勞資糾紛問題,家父去年底發生職災,自民國88年起即受僱於
: 工程行擔任水泥工至今,工程行旗下工人約20位,勞工局目前有協助申請法扶訴訟職災補
: 償,但雇主實在太過分了,每次調解對方都口出惡言,勞工局建議看看要不要一同提告退
: 休金
: 家父今年57歲一直以來都自己投保在水泥職業工會,雇主從未保勞健保未提撥勞退,雇主
: 調解時自己說有勞健保補助已含在薪資中,但無任何證明,計薪方式為有工作才有薪資,
: 日薪計算月領,發薪皆領現金,無薪轉及薪資袋,爸爸目前僅有自己登記上班日去哪個工
: 地工作紀錄的筆記本,和一張有張在職證明但上面無任職起訖日,經詢問法扶律師後這樣
: 可能會訟訴不成,因我們能舉證的資料幾乎什麼都沒有,想請教若到法院提起訴訟真的會
: 不成立嗎?
: 真的深深感受到勞工非常弱勢,在處理過程中,都要再回想爸爸受傷的過程,非常痛心與
: 不捨,雖然爸爸都不會說出來,身為子女,非常想幫爸爸爭取他應有的補償,懇請各位版
: 大幫忙解惑,小妹感激不盡!
深夜看到這篇文章,真心覺得您與您父親都辛苦了。
依您所述,如果雇主聘僱的勞工已達五人以上,
其實是應成立投保單位並未勞工投保勞健保的,
但實務上的確有非常多這種類型的點工、臨時工不會被雇主加保,
往往都是到像您父親一樣發生事故後才來究責。
法扶之所以表示訴訟會有困難,很有可能是在於舉證的問題,
因為要先確定您父親的真實到職日、約定的勞動條件甚至是否有勞雇關係存在,
因此如果已經調解不成立,建議可以請主管機關發動勞動檢查,
並盡量將所有資料提供給勞政機關,
例如您父親自行記載的紀錄或與雇主的對話紀錄等等,
如果真的找不到任何資料,也可以盡量敘明工作情形以利主管機關查核,
未來真的走到訴訟時,也才可以請求法院調閱勞政機關檢查的相關案卷,
雖然不一定能請求得到應有的權利,但至少也能提高一些勝算。
加油,祝您順利!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9-05-08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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