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員工自願離職卻討資遣費合理嗎?

作者: vera0218 (回到原點)   2018-06-08 00:32:31
我是雇主.開一間個人早餐店,2/1請一名員工c小姐,
3月說自已不適合做下去,我們把她留下來.
4中又提一次離職,我說好,那等我找到人你再離開,她也說好。
當初面試有說提離職要一個月前講,
到了5/18又說她不想做了,叫我趕快找人,我說[好,我找到人通知你],
以上都有LINE圖片對話與音訊檔留證,
證明她自願性提離職並要我們加速找人替補他的位置
我三天內找到人,5/21請她離開,薪資當天結算給她,當下收了也沒說話就走了,
隔天卻去勞工局申訴我沒有給她資遣費,
申訴內容如下
[公司未經同意進行要求員工離職,且未資遣,備未進行告知,害本人沒有工作]
現在收到要去調解的通知書,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有必要給資遣費嗎?
還有雇主配合員工,讓員工盡快離職,雇主有錯嗎?
作者: azukitw (◎ ω ◎)   2018-06-09 00:18:00
如果是自願離職,就沒有資遣費的問題不過,如果你的證據力不夠,恐怕會有爭議一般自願離職都會要求書面簽離職單,白紙黑字較無爭議
作者: yvonne0710 (YiFang)   2018-06-26 02:31:00
自願離職雇主無須負擔資遣費,目前剩下舉證的問題
作者: love8333203   2018-07-04 12:26:00
別在那邊當初面試有說...白紙黑字錄音錄影存證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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