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非書面協議是否可當資遣與否證據

作者: lonlydreamer (蘋)   2017-11-30 03:25:48
大家好,原本因考量老闆資金不足,故自願提前離職以減輕老闆負擔,原本老闆也感激的接受,但卻在後續要求員工提前離職,並事後說是員工自願,不願支付資遣費,以下是大略事發經過,其實並不是真的在意那少少的資遣,但實在是對老闆的嘴臉心涼到不行,想掙一口氣,請大家幫幫我。
文章主題: 資遣與否員工本與老闆在通訊軟體上談好工作到1月xx日,並且是自願離職!但後續,老闆召開會議,並於會議中以誘導式說明,提及該員工先前提過想休息,並且對公司較好的情況下,希望員工能12月底就離職!員工當下因氣憤使然,而且認為是老闆主動要求他只能到12月底,並以為老闆是想提前資遣他,不願付1月半個月的薪資,便負氣答應!然後續才發現,老闆的意思是員工自己已於會議中親口答應12月離職,是屬自願離職,拒絕支付資遣費。請問,在無任何書面簽約下,會議中的言論是否可被資方拿來作為拒絕支付資遣的依據。
作者: nini7622 (停 看 聽)   2017-11-30 03:30:00
另,若想寄存證信函這種狀況下應如何敘述較為正確,謝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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