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某電信子公司,意圖更改合約

作者: nibok (唐澤)   2016-07-30 08:48:17
先在此謝謝您留意到此訊息。
此以android發送,排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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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擁有當時談話錄音檔為佐證。
錄音檔內容,該公司有表明”是自己疏失”以致合約需要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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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情形:
某大型電信業子公司舊合約的員工本要與之前華航罷工一案,一同爆發薪資抗議,卻被公
司先行壓下。今公司預想從新進員工薪資合約重擬著手,用來安撫舊員工。但是當時面試
及公開資訊,該方公司已有說明薪資是多少,且合約也有註明,才會想應徵此工作。故,
近日公司依續訪談新進員工,預想更改當時簽發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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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內容略如下:
談話過程中,公司多次以當時薪資新的政策合約流程異動條約跑太快,公司主管事後不同
意為由,屬自己疏失,因此想與員工協商合約重啟,各退一步談妥此事風波。
當時我也表明:『面試時公司相關資訊皆有表明薪資為多少,這麼大間公司怎會以公司主
管事後不同意為由,這些應該是擬訂好後才招開面試流程。』
我向公司說明,此應為公司問題為回覆,但公司未針對自己疏失做回應,反咬說:『此事
由新人洩密薪資違反薪資保密條約,若查不到是誰洩漏,故可以薪資保密條約為由,解僱
該批人員。』
而對話內容中,公司除了反覆拿條款出來,也反覆說自己疏失,貌似有機會可反擊,但無
奈不懂法律。
公司說明,依勞基法第20條x項薪水是雙方協商議定,得以重啟勞動契約,因此想來協商
。但公司又表示若公司堅持調降薪資更改合約,談不攏時,亦能以試用期間不適任為由,
解雇。並表明若對於原先簽屬契約薪資調降,使新員工覺得權益受損時,可依勞基法第14
條x項,勞工致權益受損害,可以給予員工資遣費。
實在無奈...
談話內容公司不斷以勞基法闡述,並不斷口述自己是無脅迫性的,也未表明會給予此次新
進員工何種補償,何來的雙方協議薪資條款?
根本被動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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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如下: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並非保護人民。
因此我想請問
1.我不想更改自己本該有的薪資合約,可有刑法、民法與勞基法內適用,或是相關條文保
障自己權益?
2.主要公司就以違反新資條約跟第14條來做站角,我則是只能拿公司疏失導致權益受損站
角,我還能依何者角度項公司爭取自己權益?
3.是否爆料媒體施壓較好呢,哪間媒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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