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 救人將免責

作者: yainu04 (小熊)   2012-08-09 20:43:16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283715.shtml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增訂未來公共場合將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此外,為消除民眾疑慮,使民眾不致因救人而擔負法律責任,特別引進「救人不受罰」的
精神,救護人員以外的人,使用救護設備、施予急救措施,將適用民法、刑法中緊急避難
免責的規定。
之前討論過的好薩馬利雅人法,台灣版也修正通過了,現在就看哪時候會公布施行。
我想會修訂這法規是保護"一般民眾"在救人的時候發生"過失"的情況吧
但救護人員因受過訓練,所以不能有過失的情形發生,所以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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