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01年度台北市鳳凰志工招募

作者: soron255054 (soron)   2012-08-07 21:31:10
http://www.tfd.gov.tw/detail.php?type=article&id=11565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鳳凰志工召募訓練計畫
一、計畫宗旨:為激勵社會大眾秉持「以服務充實人生,用關懷增進溫情」的理念,發揮
「助人最樂,服務最榮」之精神,進而擁抱「鳳凰情」,展現「天使心」,踴躍投入志工
行列,積極散播服務種子,同為協助緊急救護工作及增進社會安祥而奉獻心力。
二、鳳凰志工服務項目:
(一)每週於指定協勤分隊服勤至少1次,服勤時段為19時至22時。
(二)勤務內容:救護車協勤、參與演習救護演練、支援宣導活動及急救推廣等。
(三)完成「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後正式納編本市義勇消防人員。
三、召募對象:
(一)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身心健康中華民國國民。
(二)設籍並居住本市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務請於參加義消人員基本訓練之
前,補正戶籍資料)。
(三)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具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餘時參與救護及相關工作者。
(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責或感訓處分之裁決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四、召募名額:預定30人。
五、辦理方式:(如附件1、2)
(一)面談:101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9時,地點另行通知。
(二)訓練課程:
1、專業訓練: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及分隊(救護車)實習。
2、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
六、訓練期程:
(一)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101年9月8日至9月30日(每週六、日,8時至17時,合計4週
)。
(二)分隊(救護車)實習: 101年10月1日起12週期間(原則每人每週1次、每次3小時,
19時至22時)。
七、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17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致函電子信箱:fire1068@tfd.gov.tw或t3232@tfd.gov.tw
(電子郵件主旨:報名鳳凰志工),報名表詳如附件3。
八、聯絡人:劉奎佑或楊朝元先生,(02)2729-7668轉6412或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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