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道光或林則徐如何禁煙才不會跟英國翻臉?

作者: zwx (王子麵)   2021-12-30 10:08:23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另外,外交官「代表」他的母國,他的一舉一動都反映母國的顏面,所以
: 母國會慎選。領事裁判權把「每一個到地主國的洋人都當成他母國代表」,
: 於時對他們「通通適用治外法權而已」?
: 最好那些阿貓阿狗的母國都把他們當成本國代表,而且派遣出國前都經過
: 適當挑選。
: 何況用常識想也知道,地主國提供外交官治外法權,對本國法秩序是一種
: 負擔,因為本國境內有本國法律罰不到的人。顯然這種特權給得越多,地主
: 國負擔越重。哪裡只是輕飄飄一句話「比照辦理」就可以了事的?
根據中(清)英天津條約所載,
英國人在中國犯法,不管是犯在英國人或中國人身上,
交由英國領事按照英國法律來審判裁罰.
而,若中國人對在中國的英國人犯法,
則是交由中國官員依中國法律裁罰.
也就是,你一個英國人固然在中國殺了一個中國人,
或許你會覺得由你的英國同鄉按照英國法律來審判,
會對你比較有利;
可是如果你在中國被一個中國人殺了,
而中國的官老爺卻是輕判,
論法你也只能認栽.
而如果是站在雙方都"秉公"審判的狀況下,
英國的殺人罪是否判刑一定比中國輕?
這大概就要查查英國當時的法律了.
至於中國人在英國犯了法,
或是在英國被英國人犯法的相關處置,
這方面則要留待各位高手大大了.
況且雖然國情不同,法律不同,
發生在國外的事情,
本國實在也難以置身事外.
這是現實,不是抬槓平不平等就可以解決的.
就像現在如果有一國的國民,
在外國犯了"反政府罪",
然後被判要一刀刀把身上的肉切下來處死...
我想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會雙手一攤,
好吧,就隨便你們囉~~
作者: HarunoYukino   2021-12-30 10:42:00
事實是,演變到最後是外國人犯法外國官員可以觀看但中國人的相關案件 中國官員是無權觀看義和團起因是因為列強為了擴展勢力往往偏袒教民本地人(就是中國人)有冤難伸
作者: CGT (Peter)   2021-12-31 00:39:00
若站在當時列強角度,他當然不接受進公堂跪拜縣官、打板子上夾棍逼供這種審法,不論有沒有罪一定會替國民爭取司法權益同理也不接受在日本跪拜藩主,領事裁判權維持到甲午前後才廢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1-12-31 09:12:00
來點洋人被上夾棍的記載啊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20-01-01 10:07:00
當時大清天朝沒有外交官概念 也不希望民人赴外即使華商在海外被屠殺也是不服王化的刁民天朝延續的觀念 跟現代人看法很不一樣啥中國人在英國犯了法 這句話錯誤百出一來沒國 是大天朝與化外蠻夷之邦二來天朝子民該在王土沐浴君恩 不該往外跑天朝根本不想去遙遠千里萬里駐官執法 白燒錢後來那些西方國家機器扶持鼓勵甚至主導派官員軍隊保護開港 是重商條約體制的世界跟天朝不在同一個世界觀兩方初期多次有限衝突 並沒改變彼此世界觀就不能用現代西式思想去論天朝當時看法
作者: CGT (Peter)   2021-12-31 23:01:00
查教案就有一堆被處站籠、梟首、凌遲的傳教士了,夾棍小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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