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t123 (xp)
2019-11-25 12:36:45法王路易十六掌權時是無憲的君主集權。
後來因為法國大革命而被推翻還被囚禁了一段時間。
當時在巴黎成立了國民大會,代表中有激進派、溫和共和派、保王派一大堆。
後來革命派鬥倒其他派而上台,處斬了路易十六一家。不過距離囚禁開始其實有一陣子。
如果試著從千金可買早知道而言,路易十六剛開始被囚禁,雅各賓派還沒掌權時;
如果路易十六趕緊託人向國民大會放話願意採「虛位君主立憲」,不知可不可以匯合起
溫和共和派稍微調整立場支持形式王權但是實質共和的制度,加上保王派,勢力壓過激進
派?
換言之路易十六誠心誠意用送出政權,來換取全家生命、國王頭銜、以及家族基本財產?
當然,「君主立憲」有很多種,德意志帝國、大日本帝國這種憲法,共和派絕對受不了;
所以路易十六送出的橄欖枝要是二戰後閹割天皇權力的日本國憲法這種。例如路易十六
主動托人向國民大會提議,他已經寫好如下的新憲法草案要點,請國民大會自行另外加上
其他人民權利與政府權力的條文,等憲法經由國民大會表決通過施行後,放他出來復位當
虛位君主,他誓死效忠這部憲法並負責嗆聲其他有意見的歐洲各國王室少管法國閒事:
1.法蘭西王國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法國國王只是作為國民主權的象徵標的的名譽頭銜。
2.王國國民大會(簡稱國會)代表國民行使立法權。
3.王國內閣受國會之委託行使行政權(含軍事權,國王僅是名義上之部隊統帥,實際指揮
權由首相定之)。
4.內閣首相由國會選出,交由法國國王任命,國王必須一律接受該人選,不得拒絕任命。
5.國會有權對內閣首相或任一大臣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通過後,國王必須解職當事人
,不得拒絕。
6.司法權由法院行使,各類法院之組織與人事構成,皆由國會以法律定之。
7.國王、王室、貴族、教士,與平民在民法、刑法上一律平等。但國王本人之犯罪,
排除死刑與徒刑,改判(鉅額)罰金。
8.國王在1789年當年度私庫財產,僅保留不動產與文藝品為國王所有,1789年當年度
(次年度以後例如土地租金等等收益除外)現存之金、銀、珠寶,一律充公。
9.由國會每年審議而定由公庫可撥給王室支用之公帑金額。
10.具備王室成員而享用公帑者,不得參政,但國王可裁量消除特定家族成員之王室身份,
屆時該成員轉為平民身份、不得使用任何貴族稱號、且終身不得回復為王室身份。
(其他條文由國民大會議員去處理)
請問:這樣夠吸引國民大會中的中間派,聯合保王派在表決票數上贏過激進派、且對外宣
傳上也讓巴黎市民們可接受?因此通過這樣的虛君憲法而放人,使路易十六一家轉危為安
嗎?
國王被抓 全部檯面上的人全都犯叛國罪 等於是投名狀了所以你講這些都沒路用 只有砍頭或流放2種選擇而已
就馬莉安東妮是奧地利王國的公主嫁過來,然後以人之常情會來救她就被激進派的人抓到小辮子說國王勾結外國人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9-11-25 20:42:00逃跑前還有點機會 被逮到然後請回巴黎那時候才宣布已經太慢了
作者:
LaiTW (LaiTW)
2019-11-26 09:58:00這10條頒布大概率導致貴族叛變擁立奧爾良公爵為新法王法國內戰爆發,革命直接被鎮壓有貴族和教士的擁立,奧爾良公爵就不需要靠革命拉下路易16貴族擁立也代表軍隊擁立奧爾良公爵加上教士的金援,內戰大概率是奧爾良公爵獲勝,登基法王
很抱歉,英式君主立憲在當時不是主流,英王安妮在1708年不使用否決權成慣例後,英王才完全變成虛位在歐洲王室眼中,英王是屈服於國會之下,根本不會考慮
其實王權沒有人真的喜歡被綁住的...英國也是國王一直喊歷史文件 一直被揍再簽,又喊歷史文件 又被揍,又再簽...最後累了,也習慣王權被限制住...大家乾脆認同這個制度,別折騰了如果已戰敗被囚禁,而不是能互相揮拳狀態其實喊什麼立憲也沒有人會理當時無人理解能內部制衡的制度有多重要大家主流是要贏者通吃通吃完是否能恢復穩定是看天意...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9-11-27 09:27:00可以 前幾樓說的是同一件事 你要談可以 但前提是你手中還有籌碼 有籌碼就能談 出逃被抓回就沒籌碼了如果是最前面的時間點,巴士底監獄剛被攻陷那時候甚至不需要這麼嚴苛的條件 國王答應立憲且和拉法葉充分合作 完全可以壓制下層階級那些人我是說 和大資產階級合作 壓制巴黎暴民和無套褲漢
體制沒制衡,亂的上限可以超乎想像...因為有武力權勢的可無盡壓榨霸凌,直到內戰有制衡的小亂再平衡,反而是正常能量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