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如果在冷兵器時代就出現了統一全球的大帝

作者: KDSKY (貓茶)   2019-07-07 19:32:40
小小拙見,請指教...
個人認為古代帝國維持有效控制力最大範圍大概就是像漢朝,尤其是
 西漢那樣,當然漢代依然是比較偏向點對點的城市控制,只是相比唐朝許多
 羈糜的勢力範圍以及後來的明清皇權不下鄉,漢朝的對地方的控制力及範圍
 說不定是歷朝最強最廣?
三代的時候,受限於技術的發展與控制力,所以只能採用封侯建國以
 拱衛天子的方式來實行統治,傳統的封建制度到周代達到顛峰,但也在周代
 崩毀,東周以後諸國征戰不休,周天子更是在戰國末年直接被秦國滅掉,基
 本上可能從周天子被滅到的那一刻起,或者說從戰國時代徐州相王那一刻起,
 傳統的封建制度就一去不回頭了,中國要不走向徹底分裂,歷史上中國就真
 的成為一個地理概念,要不有一個諸侯國崛起統一天下,而這個統一天下的
 國家吸取春秋戰國戰亂的經驗,勢必不可能再行傳統的封建制度,這個諸侯
 
 國無論是秦國或者趙國都一樣。
即便是後來劉邦建立漢朝,以秦亡為鑑,也沒有完全恢復傳統封建制
 度,而是採用郡國並行制,但那些異性王說穿了就是尾大不掉的軍頭,後來
 劉邦經歷多場戰爭,剪除了除長沙王以外的異性王。
至此,漢初的諸侯王除了基本弱小到可以忽略的吳姓長沙國之外,都
 是劉姓諸侯王,再往後經歷的景帝時代的七國之亂以及武帝時代的推恩令,
 封建制度在漢代基本名存實亡。
相對於往後的時代,秦漢對地方的控制力簡直不可思議,皇權可以直達
 村里,不知道有哪位版友可以賜教?
※ 引述《noonee (great fool)》之銘言:
: 如果在冷兵器時代就出現了統一全球的大帝國會怎麼樣?
: 過去的眾多大帝國大多是碰到與自身出發點太過相異的地理氣候環境
: 打到自身能力的極限 於是帝國的擴張就停止了
: 但是如果沒有火器更不要說有現代通訊設備的年代 就出現了統一全球的大帝國
: 然後大帝國在統治範圍內第一時間對全球洗文化 走向統一的語言文字和文化甚至宗教
: 那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或者說對後代有何影響?
: 可以想見的是缺乏有效即時通訊設備 地球帝國不可能長期維持
: 而洗文化的效果完全跟洗文化運動能持續多久有關
: 所以全球都將面臨有部份共通的帝國文化但又還保留部份自身原來文化
: 當然也包含全球共通的帝國官方語言和各自地方語言
: 那對後代的全球文化演化會有何影響?
作者: exporn (fuxkme)   2019-07-07 19:38:00
清朝應該更大吧
作者: tomer (卯月影)   2019-07-07 20:50:00
最強是秦朝其實 ...控制到個人的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9-07-07 21:00:00
當年的家天下 所謂制度往往只是天子的一念之間
作者: ap88994433 (Xiahouyuan)   2019-07-07 21:00:00
秦朝給人的感覺就是連最小階級的村里長都是「大秦的官吏」...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9-07-07 21:01:00
不說別人 就講秦後的項羽劉邦 項羽就是想恢復封建制度的只是他打輸了 所以對秦始皇制度的逆轉沒有成功而已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19-07-07 21:09:00
君王的影響力沒那麼大吧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19-07-07 21:46:00
秦國用了一百多年,才在關中漢中巴蜀三地建立起成熟的官僚制度,但也因為這些地區距離咸陽的距離都不遠,才能有效地執行,而秦滅六國的速度太快了,官僚系統的管理範圍在短時間超出了原本規模的應付能力但當時是沒人認知到秦式官僚系統和官僚數量不足以應付其餘六國土地的問題,秦始皇把六國貴族集中到咸陽看管其實已經相當釜底抽薪,但依然有漏網之魚
作者: sdhpipt   2019-07-08 09:31:00
秦漢時代的政府控制力很強 可以管到家裡的耕牛可是要維持這麼強的控制力 官員勢必要長期任職當一個縣令任職一二十年 其勢力其實超過春秋時的國君了所以漢朝看起來政府力量強 可是地方豪強也非常之強大唐朝以後中央地方官制一體化 全體地方官都是中央"權知"地方官輪調制度固定下來 就形成了斷頭政治 政府全面退出基層事務只是時間的問題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7-08 19:56:00
不只要長期任職,對實務也要有了解和處理能力。別的不說,訴訟上做判決不是光靠主審天資聰明,腦子清楚,也不光是知道與了解法條,關鍵得拿得到歷年判決文因為判決不容主官全憑自爽做出,得合於成例,即過去判決。具體像是歷來對於殺人案,殺的對象、殺的方法、動機等等的不同,在各種組合下判決的輕重:絞刑還是砍頭等這些判決文書掌握在吏的手裡,從而影響判決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19-07-08 22:22:00
判例導向在區域較大的國家會難以實現吧,相對來說會建立較詳細的律例和量刑,從而方便進行普遍性的判決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7-09 02:29:00
就算是承文法國家,引用法條對具體案件事實做判決,也得解釋為何本案事實是根據這些法條判,這些法條又為何在本案做這樣解釋。要維持法律(朝廷)威信,好歹同樣事實要給同樣解釋,這是最基本的。要不然古時候商鞅徙木立信是在做啥?不就是用事實證明,朝廷會落實律法?一年前老王殺了老婆判砍頭,現在老張也殺老婆卻關十年可是這期間朝廷律法沒有改變。這種判決能讓人信服?為此,大清律有個特點就是「集解附例」,律文之後附相關條例四百三十餘,希望透過各種判例作參考,使官吏能夠作為量刑的依歸。其實,判立法的制度,思想源頭就如同前述的素樸思想這思想如果用拉丁即Stare decisis et non quieta movere「堅持決定,而且不要去擾亂不應該被擾亂的」前面說的「集解附例」,大明律也有,大明律的全名大明律集解附例 <- 例就是案例。總之這些都是法律很直白且基本的思想和要求,古人老早想到且以各種方式實踐。以明朝來說,開國朱制定的 明大誥 的內容就包括摘錄洪武年間的刑事案例 <- 法條很抽象,附範例幫助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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