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ddle: 各國警察局常被燒,可攻擊軍事基地及要塞,還要政府讓步, 02/26 19:12
→ liddle: 這種行為就是叛國。那還能談什麼? 02/26 19:12
想不到有人說228是叛國
對滯台中國人來說也許是叛國,對台灣人來說可不是
228就是武裝反抗而已,反抗國民黨貪污暴政
1945年國民黨部隊到台灣以盟軍身分接受日本投降, 擅自把台灣人的國籍改變成中華民國
國籍,違反國際法海牙公約及日內瓦公約"軍事佔領不改變佔領地主權,不改變人民國籍"
的法規.
1946年8月,英國外交部致函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不能自身將臺灣主權由日本
移轉中國,應該等候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政治外交手續而後可。因此,臺灣雖
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臺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
1949年1月12日,蔣中正告誡陳誠:「須知此時何時,台灣何地,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
無忌大言不慚乎。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
,何能明言作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地,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太狂
囈乎。」
1951年9月8日,舊金山和約簽署
195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日和約簽署
美國政策有轉向過,杜氏不打算淌遠東混水,可韓戰爆發後,美國必須以對自己最有利且有轉圜空間的方向介入遠東,這是英美一脈相承的霸權外交良好傳統,西發利亞體系既須考量法理,亦有「國際無政府」的強權現實前提。228台共對國府是叛國,但其他是官逼民反倒是沒什麼問題
作者: liddle (Guderian) 2016-02-27 07:47:00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和日本國駐中國大使館在台北,可以打你台灣主權未定論的臉。另外,"攻擊"政府軍事基地與要求軍隊"放下武器",這個行為就是叛亂。有什麼其他定義嗎?
那換成是盟軍接收還是代管軸心國領地,領地人民攻擊盟軍設施人員,同樣說不過去阿
誰叫日本打輸了,土地被割讓。被割讓的地區沒立場說要屬於那邊吧。贏得說的算。就算國民黨把當時台灣人都趕走也不會有人說話。因為蘇聯在東歐也幹一樣的事而且規模更大
我認識一個韓裔哈薩克人,他們一整群就是二戰後被史達林從朝鮮邊境迫遷的
作者:
popher (popher)
2016-03-02 22:36:00....這種論點毫無幫助 反正k黨就是竊據台灣一切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