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禁止辱罵版友, 懲戒公告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19:50:29
※ 引述《reinherd (浣熊提督萊茵哈特)》之銘言:
: → ZMittermeyer: 胖子和22k宅男也是註定被優勝劣敗掉的一種 08/21 10:22
: ^^^^^^^^^^^^^^^^^^^^^^^^^^^^^^^^^^^
: 哀哀 這就是最好的針對特定族群歧視攻擊的範例模板
: 雖然我不是胖子 也不是22k宅男
: 但是我也要替人家說公道話
: 但是這個版是公眾版, 只要是願意上來分享討論的都是朋友
: 何必去罵人呢?
: → ZMittermeyer: 不是每天暗爽別人錯叫自己教授 就真的會變成教授 08/21 10:23
: 推 ZMittermeyer: 看到一堆社會邊緣人那邊裝強 滿嘴優勝劣敗歧視思想 08/21 10:27
: → ZMittermeyer: 就覺得很頗ㄏ 言語上來精神滿足的傾向吧 08/21 10:28
: 推 ZMittermeyer: 上次跟友人E上次閒聊這個版印象 他答:社會邊緣人 08/21 14:02
: → ZMittermeyer: 我說:你真是觀察入微......... 08/21 14:02
: 最後, 上次是水桶30天,這次算是累犯了
: 所以就30 x 2 = 60天
: 以上
像板主這種執法都是很荒謬無知的 你說這是針對版友的攻擊
啊請問胖子和22K宅男是在具體攻擊哪一個版友?? 自己心靈受創 對號入座
椅子拉下來坐滿爽的嘛 一個沒有對象和當事人的案件還能成立真的超荒謬
要講有特定當事人 下面那一排推文反而在指名道姓咧
這不知道是哪一國法律雙重標準 還是這一國的法律裡規定被動反擊就是合法的??
你確定你要這樣判定嗎?? 要不要版上抓出來一堆案例??
如果你要說這是"針對不特定人士 特定族群的攻擊" 請問這個版哪時缺過這種言論了?
從日本馬糞(特定族群)吱吱蛆蛆(特定族群) 哪一個不是對特定族群的攻擊
說來說去 還是公告下面某一位網友推的比較實在
講真的 你看不爽就桶 就直說就好了 這才是最實際的 反正本版一直就是取暖小圈嘛
一個應該是告訴乃論的東西 沒有人告訴 板主跳出來行權 執法又超級雙重標準
還在烙一堆無知法盲理盲的無知言論 這都是懶得去跟你申訴檢舉而已
基本素養水準就是有落差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19:53:00
推文如沒有@特定人士就表示在回復原文作者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19:54:00
我覺得樓上你是完完全全的神邏輯可能是r氏自創的法律學派 我流判例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19:55:00
連這點基本常識都不知道還能這麼大聲 真的有落差自己懶得去申訴檢舉卻有時間在這邊發癈文 怪人囉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19:57:00
我覺得有美國綠卡的人都罪該萬死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19:57:00
N氏回應我幹嘛? 既然N式邏輯認為我的推文與本文無相關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19:58:00
何必回應我咧XD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19:58:00
簡直就是荒謬的極致 神一般的法理學派 水準超沒下限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00:00
對啊 請問你要預設我在指誰?? 這真是"對象預設推定原則"這個原則我覺得一定可以得獎 不過黨國腦的人本來就沒法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00:00
我講的這些在N氏邏輯並無所謂談話對象 請N氏不要對號入座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01:00
律常識 你可不要預設我在指你喔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02:00
這個自然 N氏也有可能在自我介紹而已 與他人無關XD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02:00
我又沒說跟你有關 無聊 同理 板主可以用妄想來桶人 頗ㄏ根本沒下限 鳥到爆而且也不是所有人時間金錢都跟魯蛇一樣多 一個小圈圈自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04:00
N氏的"你"到底是在說誰呢 難道整篇他都在自言自語 如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04:00
爽怎麼判 你高潮你爽就好 被桶是會影響到人生啥 頗ㄏ吃飽太閒的魯蛇才會去申訴 和叫別人申訴 你以為大家都跟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05:00
此妄想還能稱人妄想 真令人摸不著頭腦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05:00
你一樣時薪65
作者: iiooiioou (愛幻想的O宅)   2014-08-22 20:12:00
呵呵= =架空版的發文各式各樣天馬行空新來的、看完電影小說突發奇想的也不算少.......較專業知識門檻卡在那的其他學術版,歷史各版圈子不小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15:00
樓上我跟你講 人家是認為時間不該用來申訴為自己討回公平正義 而是要開分身來發癈文發人自我意淫別人現實如何如何低下落伍來或得精神高潮罷了 這種咖充其量也就這點程度罷了 現實中的他是一被偵察就嚇的刪文修IP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4-08-22 20:18:00
習慣就好 這個版或者說PTT 和人家對罵的多了去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18:00
改口掩飾狡辯甚麼步數都做得出來 摳逼唷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4-08-22 20:19:00
但是會看風向跟著罵 幾乎不會有你的事 法不責眾嘛一次桶一堆人被告上組務 版大也是會覺得麻煩的特別這裡老人版主多 沒事要上來答辯多浪費人生有空不如多賺錢 抱抱老婆小孩 花時間和鄉民周旋是笨蛋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25:00
Zzzzzz 就像樓上講的 早就五子登科了 還是圈內英雄 哪像魯蛇別說老婆女友都沒 ㄏㄏ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14-08-22 20:25:00
我是覺得要罵M大就直接對著M大罵 胖子哪裡礙著你了 不要隨便放大範圍攻擊
作者: newsswen (新鮮人)   2014-08-22 20:26:00
不修ip是等著公司主機被人ddos喔 傻b回到原題,找不到女友老婆=傳不下後代=被優勝劣敗 這是依照各位的低級邏輯 請敗犬預備軍自己保重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33:00
依照N氏邏輯無所指定對何人說話 想必他應該是在講自己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14-08-22 20:34:00
優勝劣敗又不是我說的 憑什麼我要被掃到颱風尾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0:35:00
正常人找個女友老婆結婚生子是很正常的事 也只有N氏才會對這種是如此心驚膽戰 再度可見他是何等貨色我講的N氏可能是PTT上的某個N氏 請某N氏不要對號入座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4-08-22 20:46:00
自己要地圖砲掃過去還不准別人反擊...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4-08-22 23:20:00
哪來的地圖砲?ZM的推文第一句裡的『教授』就已經是指定目標啦!看看別人的暱稱對照一下就知道。不管是ZM想跟MRZ來1 on 1或是不當推文,都是違規的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4-08-22 23:37:00
其實你說的沒錯 版主跟小組長的判決的確是自由心證基本上跟法律概念完全無關申訴真的是浪費時間 不過也是要申訴過幾次才知道就是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8-22 23:47:00
自由心證這個詞就是法律用語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8-23 00:09:00
公告也能吵,真是太閒了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4-08-23 06:40:00
申訴也不會完全浪費時間 如果有夠多的人提出申訴的話眾怒難犯 之前某人被從歷史版主"請"下來也是犯了眾怒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4-08-23 10:34:00
自己申訴無理就說人家是自由心證,麻 某人也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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