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相對韓國,台灣如何保持領先?

作者: QueenHKASino (港島楂FIT阿叔)   2014-06-04 23:47:16
小弟的工作,是幫老闆打理在香港跟台灣的房產,
包括買賣跟出租都有,看到C大的文章,想提供不一樣的看法,
當然因為行業種不同,先聲明我的意見僅代表我的行業別,
但正如C大說的,不該容忍個別行業沒信用,我想即使行業不同,
應該還是有參考的價值
另外也還有運氣問題,說不定是我們特別倒楣或怎樣,
小弟經手過的物業,香港跟台灣的比例大概是7:3,
香港光是買賣就有上百間(一間物業等於一買一賣),
但即使是比例較低的台灣,買賣加出租過的案例,
加起來也有數十筆,我想應該有足夠的樣本數了?
1.出租
(i)自然人
出租給一般個人的話,通常不太會事後講價,
但住到最後欠租金落跑就很平常,按比例是香港比較多,
或許是因為香港的法律比較保障租客,通常發現他欠租金不給,
我們走法律程序還沒完成,按金(押金)就已經吃光了,
所以到頭來是會虧一兩個月的租金
(ii)法人
出租給公司的話(比如辦公室或店面),因為生意不好,
在租了幾個月以後,才嫌租金高講價,則是兩地都會有,
最後欠租金落跑的案例,則是僅有在香港碰到一宗,
他在繳不出租金時,開了幾張支票給我們拖延時間,
最後跳票,而因為在香港,支票跳票是很稀鬆平常的,
銀行只會罰個一兩百塊,後續要我們自己告他,
最後還沒告成,他就把公司結掉了(在香港紙公司很普遍)
但始終因為我們在香港的物業比較多,僅有這麼一例,
可以無視,結論就是法人不太會跑租金
2.買賣
(i)自然人
買賣房子給自然人,因為通常受到嚴謹的法律條文所保障,
而且金額龐大,合約又都會經過律師(香港)或代書(台灣)看過,
所以不太會有不講信用的問題,但值得一提的是,
香港我們偶而會碰到有付了小訂(臨時合約+臨時訂金)以後,
再反悔.然後對方就是返還並賠償一倍訂金的情況,
但因為這是遊戲規則,我不認為這是不講信用,
在台灣,就完全沒碰過賺到違約金的例子
(ii)法人
買賣房子給台灣的公司,如同前面2(i)情況,
我們從沒賺到過違約金,也沒碰過對方事後反悔還不給錢,
搞到要對簿公堂的案例
而買賣房子給香港的公司就很精彩了....
多數情況下,當然也是正常成交嘛,但有趣的是,
跟香港公司交易的成交期很長,尤其是賣,
買賣房子給台灣自然人法人,或香港自然人,
通常都是兩三個月就成交了,可是跟香港公司買賣房子,
成交期通常要四五個月,甚至更長,我們遇過的平均值是半年,
最長一年
而且,即使過了大訂(正式合約+正式訂金),
依法雙方已經不得反悔,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可是香港公司還是會在期間(反正很長)跟你談,
比如想加/降價或再延長成交期,一般人可能會覺得,
我憑什麼要理你?可是實際上,在1(i)中提過的,
在香港紙公司很普遍,那些人都用紙公司買房子,
如果你不理會他的條件,最嚴重的狀況就是他把紙公司收掉,
你就是只賺到正式訂金,連雙倍都沒有,因為他公司關了,
走法律程序告這間紙公司也沒用
3.總結
普遍來說,以房屋買賣租賃來看,台灣自然人跟法人,
比較守信而且愛惜名譽(商譽),非到逼不得已不會欠錢跑,
而且通常只會住完押金就走(以租賃來說)
而香港自然人跟法人,則是會完全善用法律提供的保障(漏洞?),
盡可能的拖,硬是凹出自己最大的好處,並不在意名譽受損
(商譽?紙公司大概也沒有)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4. 臺灣老闆的信用不好, 主要是不守時, 我試過外包給公司, 說兩個月完成
: 的東西七個月都交不到貨, 也見過很多付款期總是拖欠半年以上的客戶.
: 另外在尾款上也很喜歡浪費行政成本, 以圖對方寬免. 這種對時間的隨便
: 態度, 在臺灣我發覺是被習慣的, 大家都不覺得是罪, 是理所當然的. 但
: 是這導致了整個商業結構的危險無必要的增加.
: 舉個例子好了, 甲公司包給乙公司, 乙公司如期完成, 同樣也付出了足夠
: 的薪水, 甲公司賴死拖賬. 如果乙公司需要甲公司付錢才能發薪, 那乙公
: 司就完了, 所以乙公司必須要準備更大的資本額, 就是為了應付甲公司那
: 種付款不準時的客戶. 可是多接幾個生意的話, 乙公司的財務危險性就變
: 很巨大, 這也導致了臺灣的公司要接多個案子的話, 就會很容易週轉不靈
: 而倒閉, 據說臺灣的企業「黑字倒閉」的比率非常高, 就是說臺灣的老闆
: 信用太差而導致的, 徒然削弱了資本的效果.
: 5. 臺灣的政府和各項事情的運作速度我就不提了... 民間的決策效率已這麼
: 慢, 我對這裡的官僚自然是一點期望也沒有. 只是我覺得, 再讓一些沒在
: 商業社會打滾過, 讀完一堆書就去考國考的象牙塔人仕, 加入政府, 只會
: 使情況無限量的惡化.
: 6. 因此, 臺灣的缺點, 就是「慢」, 老實說, 臺灣的生活環境還是很好, 人
: 力資源也不見得不豐富... 所以以上都不是不吸引人才的理由, 也不是待
: 遇, 人才往往若作為資方或自僱, 不是來吃你的死薪水.
: 但是時間就是金錢, 臺灣的種種所謂的「謹慎」, 「禮貌」, 導致的時間
: 浪費, 是最讓人受不了的地方. 時間浪費比錢更難受. 時間用在別的國家
: 很快就會令事情有推進, 但臺灣, 我只能說這裡太安逸, 很多富二代三代
: 做生意的態度, 就是的家裡不欠錢, 生意是做身體健康的. 也甚麼征服世
: 界之類的野心, 你會發覺, 在這裡投資回報最低的東西叫「時間」, 在臺
: 灣最常見的是無意義的等待, 拖延, 重覆... 時間這種最重要的資源, 在
: 這裡變最不值錢的資源, 對員工的態度也一樣, 看到合作的廠商, 不斷要
: 員工花時間做一些費時失事, 卻於事無補的工作.
: 我在香港或大陸談事情, 往往是很爽快的, 我開價, 你不滿? 你開價吧,
: 我也不滿, 這裡減一些, 那裡加一些, 然後成交或者拉倒. 很快就探清這
: 生意的可為性, 但臺灣很常就是寄了信, 打電話, 天天跟你謝謝再指教,
: 我們還在考慮中之類... 後來我習慣了, 便對臺灣的生意對象, 也傾向少
: 理他們, 因為我往往在香港或大陸接下另一個生意, 做完, 再回來, 他們
: 還是在想.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6-05 07:18:00
PUSH
作者: Zsanou   2014-06-05 09:36:00
紙公司的問題到處都有,不單只是在房產上....
作者: Richer5566 (梨扎爾伍陸)   2014-06-05 20:00:00
紙公司很好用啊 不單只是在房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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