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財產分配請求?

作者: dearpi (每天都要吃早餐)   2021-04-29 22:40:48
已離婚一年四個月,
當初協議書有註明婚後所購買的不動產截至離婚為止,女方不再支付房貸,所擁有的持份
,明訂是13%。 不動產目前為男方名下。
女方搬出附近另外租屋,孩子共同撫養。
每週輪流住,等於父母各顧一半一半的時間,
但女方每月支付一萬元給男方讓他去付學雜費安親等。
但,因當初協議書未明訂處分不動產的期限,只寫明女方擁有13%,去年十月女方請男方
去做增貸來購回女方的持分,但男方以協議書上沒有寫而不肯做,且不肯立即處分房屋,
喊沒錢
但男方是公務人員,薪資比女方多一萬多!
說等他有一天賣房子了就會把錢分給我。
但這期間我必須租屋跟支付扶養費,且男方已將新女友的物品都搬進家裡,把我剩餘還沒
帶走的東西都丟垃圾袋了!
請問女方是否可以行使離婚2年內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來強制男方有所行動取回自己的財
產?
真的非常苦惱,為了孩子還保持表面的和平,不想撕破臉!!但真的非常想趕快分乾淨!
我也有我自己的人生要過欸!
作者: girlo (girlo)   2021-04-30 01:52:00
如果妳真的想好好過自己的人生,建議妳就當沒這筆,有的話就是撿到的,不然就去找專業律師諮詢吧
作者: Atlantean (英國的夏天..)   2021-04-30 03:09:00
打官司走變價分割呢?由法院強制賣掉分錢...
作者: dearluna (親愛的露娜)   2021-04-30 10:06:00
同樓上 找律師最快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21-04-30 15:03:00
妳之前不是已經發過文問了嗎? 大家都建議你去找律師了真的很苦惱就快去找律師阿 看是要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還是要變價分割拍賣都快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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