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遺棄”及“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中,分析男女提出離婚訴訟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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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A取出民國92年1月到民國106年5月的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書共45982份來做實驗,找出最
多的兩個離婚理由是『惡意遺棄』以及『其他難以維持婚姻者』,我們接著分析這兩類理
由的裁判書中,男女提出離婚訴訟之比例。
在45982份裁判書中,以『惡意遺棄』為理由作成之離婚判決共17781件,其中有14327件
係由男性主動提出,3454件係由女性主動提出,約男女比例為80.57:19.43。
在45982份裁判書中,以『其他難以維持婚姻者』為理由作成之離婚判決共25592件,其中
有15718件係由男性主動提出,9874件係由女性主動提出,約男女比例為61.42: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