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作者: kofsotall (Tetris)   2015-03-16 00: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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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帳號/共用帳號查詢
板名/所在群組:Q_ary / Discussion 討論 Σ各式問題討論群組
檢舉人(板主):kofsotall
被檢舉人:hchj1994 hhht1994 haotinghsia
檢舉事由:共用帳號推文,以藉於賺取ptt幣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證據:
作者 kofsotall (Tetris) 看板 Q_ary
標題 [公告] 多人水桶
時間 Fri Nov 28 00:45: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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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來信檢舉
●17153 ~6811/21 Agano □ [100P] PTT中知識(資訊)分享調查研究
┌─────────────────────────────────────┐
│ 文章代碼(AID): #1KRkx8mB (Q_ary) [ptt.cc] [100P] PTT中知識(資訊)分享調查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Q_ary/M.1416556232.A.C0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5 Ptt幣 │
└─────────────────────────────────────┘
推 hchj1994: done111.249.178.203 11/27 19:36
推 hhht1994: done111.249.178.203 11/27 20:49
┌─────────────────────────────────────┐
│ 文章代碼(AID): #1KSkIkHi (Q_ary) [ptt.cc] [200P]網購平台之快速到貨服務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Q_ary/M.1416815790.A.46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0 Ptt幣 │
└─────────────────────────────────────┘
●17159 ~3011/24 hanson0516 □ [200P]網購平台之快速到貨服務與顧客滿意度關係
推 hhht1994: done111.249.178.203 11/27 13:15
推 haotinghsiao: done111.249.178.203 11/27 14:08
推 hchj1994: done111.249.178.203 11/27 19:27
┌─────────────────────────────────────┐
│ 文章代碼(AID): #1KSqSgoz (Q_ary) [ptt.cc] [100P]即時通訊軟體-LINE溝通品?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Q_ary/M.1416841002.A.CB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92 Ptt幣 │
└─────────────────────────────────────┘
●17162 +8611/24 lifeman □ [100P]即時通訊軟體-LINE溝通品質之影響研究調查
推 hhht1994: done 111.249.178.203 11/26 18:51
推 haotinghsiao: done 111.249.178.203 11/27 14:04
IP位址相同,hhht1994 haotinghsiao hchj1994 為同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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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板規11
hhht1994 水桶14日
haotinghsiao 水桶 42日
hchj1994 水桶 28日
┌─────┐┌──┐───────┐
│問卷板板規││推文│受測者身分確認│
└─────┘│ └───────────────────────────┐
┌─────┐│板規 11 │
│ 使用範疇 ││ │
┌─────┐│參考本看板多年的使用習慣,視『done』推文作為完成問卷之宣告。│
│ 問卷規範 ││未填寫問卷者,禁止於文章下方使用『done』進行推文。重複推文『│
┌─────┐│done』視為多次填寫問卷。 │
│施測者身分││ │
┌─────┐│若問卷中未提及可多次填寫,每份問卷皆視為僅可填寫 1次。多次填│
│回饋 /置底││寫問卷者,視為違規行為。其違規行為以ID、IP位址為判斷依據。 │
┌─────┐│ │
│受測者規範││於本看板多次發布之問卷視為同一問卷,適用本條規定,不得多次填│
└─────┘│寫問卷。(但研究者須於問卷中揭示曾經發表過相同問卷。) │
│板務 /其他││ │
└─────┘│違反本條規定者,每次處以禁止發言14日(填寫 3次問卷處28日)。│
上 │嚴重違規者可加倍處罰至多 5倍,每次違規可獨立加倍累加。 │
↑ │ │
左← 操作 →右│本條板規僅規範多次填寫問卷之情事。填寫無效問卷非屬本板認定之│
↓ │違規事由,但使用者仍可依板規 09 決定是否發放填卷回饋。 │
下 └──────────────────────────────┘
作者: biup2 (biup2)   2015-03-16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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