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8296578 (小林)》之銘言:
: 因為身障生活補助已申請通過,了解每年政府會再次審核條件符合否。
: 目前親戚打算用我跟家人的名義買賣股票、基金,我也知道全家人口動
: 產不要超過一定金額,但是對於家庭總收入平均有些疑問。
: 當然分配的利息是會被列入計算的,那資本利得(買賣價差)呢?這部分
: 是會被怎麼計算?我認為應該也會被列入財稅證明中吧?算總收入來源?
: 另外如果買保險的話也會計算嗎?勞工保險按月領回的部分呢?
股票來說,以目前的狀況糸統只看的到股息(所得)及報稅當下擁有的股票(動產)
以後會怎麼改,就不清楚了。
而依這幾年的趨勢來看,大部份的年金收入是會被納入家戶所得計算的。
: 我想大家應該也跟我有相同的疑問,請有經驗的各位能解決我的疑問,
: 以上投資都是親戚的資金,本人只是個打零工的受薪階級,感謝。
人頭戶的話,如果有要申請社會福利的人,建議是不要借他人使用
常常看到一些弱勢民眾被當人頭戶之後 造成社會福利身份不通過的
而你雖然知道社福的標準在哪,但你親戚知道嗎?
在操作股票時,能保證不會超過嗎?
股息雖不是你領,但只要一開始撥款是進你的戶頭,稅就算在你頭上
如果哪年度復查時因為你親戚的股票而不過時,請問你該如何舉證?
: 另外我在想著,大部分都有投保壽險的經驗,當家人過世後壽險領回,
: 那存款就超過補助門檻了啊,如果過世的是工作收入來源之一,不就是
: 雙重打擊了嗎?
保險本來就是為了避免被保險人出事,所產生的經濟問題,而做的一種風險轉嫁
領到的保險金當然會被列入社會福利身份審查的考量
但請不要擔憂以後的社會福利不過,而不去投保保險....
該保還是要保,因為大部份壽險的理賠金額,多半都比社福補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