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105年度新北市身心障礙者電腦職訓招生訊

作者: mila (認真之路)   2015-12-24 11:31:17
一、報名對象:
1.資格:年滿15足歲以上(非就學、未就業者)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新北市之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或證明,並具備生活自理能力者為優先。
⑵ 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具有工作及就業意願者及具備電腦基礎能力者。
2.條件:養成訓練以失業之身心障礙者為對象,自特殊學校、機構畢(結)業未滿一
年參訓者,以訓練名額之五分之一為限。

基於補助不重複之原則,凡具社政單位教養生、教育單位在校生、醫療單位住院、日
間留院、社區復健中心及其他相關身分者,不得參加本計畫之訓練。
⑶ 基於職業訓練屬就業導向,結訓後應輔導就業,身心障礙者參加職業訓練,二年內以
一次為原則(需於報名時簽具切結書)。
二、報名及訓練地點:新北市新店區行政街10巷6號。
電  話:(02)2912-9222
三、職訓班別:數位資訊軟體應用班、平面排版設計實務班
四、招收員額:每班預計招收15員,共計30員。
五、報名截止日:
(一)、數位資訊軟體應用班:民國105年3月9日報名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平面排版設計實務班: 民國105年3月31日報名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六、報名方式: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身份證、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親自報名
七、錄訓評估:1. 評估方法:採用晤談、筆試、電腦實務操作與評量觀察方式評估,評
估內容包含「社會適應能力」、「基本知能」、
「上機操作」與「評量觀察」四大項。
2. 錄訓標準:

「社會適應能力初篩表」未達獨立生活能力項目要求,社會能力及工作態度各細項未達
2分,另總分未達標準60分者皆不予錄取。
八、備  註:凡錄訓參加職業訓練,需簽訂職業訓練契約書,,且依規定協助辦理職業
訓練生活津貼,津貼額度為基本工資的60%(約$12,004/月)。
九、訓練期限:
(一)、數位資訊軟體應用班:民國105年3月24日~10月3日。
(二)、平面排版設計實務班: 民國105年4月20日~10月31日。
十、上課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 ~ 下午4:30,共計 798 小時。
十一、課程概要:Microsoft Office實務應用、平面排版設計實務、
Photoshop數位影像處理實務、OFFICE文書處理、
網路行銷/多媒體整合實務課程、MIS資訊管理等課程。
作者: mary4367 (噗小美)   2015-12-24 21:25:00
老師都很好,大推^ ^
作者: yongb (火系見習魔法師 )   2015-12-31 17:02:00
去還有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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