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安麗一案,依據板規的規範。

作者: tkdmaf (皮皮快跑)   2016-09-25 11:17:38
此次被檢舉至組務,雖說板主必須遵從小組長判決的結果。
但就其結果來說,我個人是認為小組長從中定有誤會。
尤其是認為我是不是有所偏袒某直銷或認為是一言堂的情形。
但我懶的在組務解釋,也不想解釋。
為什麼?小組長平常忙碌的事情多,也不可能每一件事都了解的鉅細糜遺。
與其花時間跟小組長溝通並請其注明某些事非其所想。
不如回到本板,我把話跟大家說個清楚。
這板待久的人應該很清楚,我自上任以來,從未偏袒過任何直銷公司或直銷商。
所有的公司,所有的人,在我的眼中全體一視同仁。
長期以來,要說我最為感冒的事情,就是爭執吵鬧。
我可以接受你們有各種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意見。
但這是在敘事論理上。你可以反駁任何你想反駁的聲音。
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指著鼻子罵、指著人罵、指著對象罵。
因為謾罵之言,必無好話。嚴重的,就是變成群起叫囂,公然筆戰。
這次臨時性的大修正板規,除了遵從小組組務的判決結果。
更重要的,我必須更加嚴正的控制住局面,避免有人藉此機會引發爭端。
此次安麗事件,對我來說,就是個晦暗不明的事。
事實上對諸多人士或社會大眾,也是如此。
不要來跟我說身為板主為什麼不去了解事情始末。
如果每間直銷公司和直銷商或非直銷商之間,都這樣搞。
這個直銷板鐵定會進入無板主狀態,因為沒有人能撐得住這樣搞。
我做為板主,最主要的就是對一個板的管理盡責任。
對一些相關的理念部份盡到責任,我認為就足夠了。
此次事件,或許源自於直銷商的話術問題,其中也許牽涉科學實驗等等。
其關鍵在於人為的認同或不認同上。
但對於一個板的管理來說,那不是我著重的重點。
除非他違了法,或是涉及到了刑事責任的詐騙或是其他刑事問題。
否則其原則上,我不會去干涉他。
但是唯有一點,我會干涉,就是因據立場不同而引發爭戰。
其中包含挑釁、公然污辱、謾罵、叫囂……等等行為。
為什麼我以前到現在都不允許你們指的對象講一些挑釁言詞。
因為那就是爭執的起端。
不僅僅過去不行,就是現在,也仍然不行。
是故對於『挑釁』的認定,我也明說了。
只要你的文章或是推文有足以認定是貶低他人之言詞,我一律皆視為挑釁。
明的跟你們講,就是你講話別給我指著人講,就是給我指著事情講。
我也再明的跟你們說清楚。
含糊不清,我無法正確判斷的推文內容,如果當事人檢舉說他覺得被誰挑釁。
那麼原本含糊不清無法正確判斷是不是有污辱或挑釁的標準就會立刻被提高。
我再說一次:給我指著事情講,別給我指著人講。
你給我指著人講,當事人要是來檢舉,就是很高的機會會被認定是挑釁。
而任何人,只要覺得自己被指著講話,覺得有被人身攻擊,就可以檢舉。
這安麗事件,事情由多,我不想摻和其中的問題,但我嚴正警告各位,不准
有爭執、引戰、人身攻擊、公然污辱、挑釁……等情形。
現時來說新規定我不會再刪推文。
但是我會嚴格懲處。
by tkdm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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