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直銷板板規大更新版

作者: tkdmaf (皮皮快跑)   2016-09-23 23:07:02
因應此次小組檢舉案。
顯見仍有人故意意在引發爭端。
據此依據小組長板主理應將規範確實著入板規。
特在未事先通告預計修改板規之情形下,著依現況修正板規眾多遺漏之處。
本來刪推文其意在避免留存續造成傷害,現依小組長公告,將不再刪除推文。
但取而代之的………就是違規者會受到更嚴厲的處分。
另外本次板規不再設緩衝期,公告即辦。
另外,文章之規範並不溯及既往,然而違規之累計,仍繼續之,不因此消滅。
(故提醒那些剛出水桶未達豁免期限的板友,很有可能你再犯就是永久水桶)
一、板旨:
直銷板主要做為一個提供直銷商交流或交換直銷意見之板面。然本板位於生活
群組。故屬於「討論型」板。非「交易買賣」型板面。
板之主要目的在宣達一個合理合法的直銷環境,同時亦在遏止非法直銷。以避
免未入世事之人,上當受騙。
本板成立之今,經常有直銷商之間藉故爭執。是故本板最重要的,是一個和平
理性溝通,而非爭執引戰,本次修訂板規,此將列為最嚴重之懲處。
二、權利義務:
板主有訂定板規,執行板規之權利。
板友有遵守板規,不逾規矩之義務。
板友不得越權於板主,亦不得提出板規授壓於他人。
板友有檢舉之權利。
板友有發文請求板規解釋之權利。
板友有發文提出板務建議之權利。
所有與板有關事項,均只得發文。
唯有文章談論板務事項,推文始得討論之。
不得在其他非板務討論之文章推文討論板務。
三、文章之規範:
(一)板務:
1.基於板務執行權在板主,以下行為不得為之:
不得在任何文章或是推文以板規壓制他人違規或非違規行為,所有的違規均只
得『檢舉』之。違反本項者,一律水桶30日。
2.不得在其他非板務討論之文章推文討論板務,對板務或板主有意見,均只得使
用文章發佈,違者水桶30日。
(二)文章:
1.文章未達30字以及3行,均視為一行文,文章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
2.文章無關於直銷,亦無關於本板事務,文章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
3.廣告文於本板禁止,發佈者文章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
4.買賣文於本板禁止,發佈者文章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
5.交換文於本板禁止,發佈者文章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
6.徵求文於本板禁止,發佈者文章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
7.所有訓練會議文即日起改採使用者自行發佈,發佈時間統一為每個星期六,一
間直銷公司限發佈一次。若有重覆將只保留第一位,其餘刪除之。
8.非直銷公司之「OPP」(公司暨產品說明會)及「NDO」(新進直銷商訓練會議)
,均不得發佈。違者以廣告文論處。
9.上開行為若發生於推文,因無法退文,將改為水桶60日。
(三)行為:
1.於文章及推文有以下情形者並經警告刪文後仍犯者,退文,並水桶180日。
(1)挑釁之行為。
(2)筆戰之行為。
(3)人身攻擊、公然污辱之行為。
(4)毀謗。
(5)非事實之偽造內容。
2.於文章及推文有以下情形者,退文,永久水桶。
(1)色情。
(2)暴力。
(3)性騷擾。
3.上開行為若發生於推文,因無法退文,將改為水桶1年。
(四)實名:
本板不接受任何未具全名之影射法。若要提及一間直銷公司,要就具全名,要就完
全不具名,不得以部份具名方式影射。違者退文並水桶30日。
例:批踢踢直銷公司(○),批╳踢直銷公司(╳),某直銷公司(○)
本項行為若發生於推文,因無法退文,將改為水桶180日。
(五)再犯:
1.板務項目之違規,採累進加罰,亦即第一次水桶30日,第二次即為60日,第三次
為120日,以此類推。
2.文章項目之違規,採累進加罰,亦即第一次水桶30日,第二次即為60日,第三次
為120日,以此類推。
3.行為項目之違規,採再犯永久水桶制,亦即再犯者,將永久水桶。
四、警告與水桶:
本板所有警告均更正為「一次性警告」,亦即再犯者,將直接懲處。
警告之有效期為發佈警告後60日(含第60日)內,發佈警告之隔日才起算第1日。
受本板水桶之處分,其水桶累犯之消滅為出水桶後之第181日起消滅。出桶後隔日
才起算第1日。
五、直銷公司及相關文章於本板之規範
本項所謂「禁止」,乃為禁止討論。然後以下情況者,不在此限:
(1)屬犯罪防止之情況。
(2)詐騙警示。
(3)親友勸退之情況。
違反禁止項目者會先予以警告刪文,仍執意為之者,等同於無視本板對不肖直銷業防
止之立意,再犯者將水桶半年,三犯者永久水桶。
本項於推文發生,因無法退文,再犯者將改為水桶1年。
禁止項目如下:
(1)基於過去諸多不合法令之情事,所有的旅遊直銷於本板全面禁止。
(2)電信業屬交通部特許業者,一律禁止。(如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
電信、台灣之星,均屬一類特許,任何與之業務合作之直銷一概禁止)
(3)違反善良風俗,販賣違法商品之直銷一律禁止。
(4)未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之直銷,一律禁止。
(5)其他未具於上述情事,而依現實狀況,經板主公告之直銷公司亦禁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