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 申訴 [抄襲他人文章]

作者: tkdmaf (皮皮快跑)   2014-06-23 09:54:15
※ 引述《whmi (任)》之銘言:
: 我認為 版主可能是認為我抄襲了windowboy的文章
: 不過 事實上 那文章的原PO是attraction 也就是我的上線
: 是windoyboy抄襲了他的文章 而我的上線有允許我直接拿他的文章來使用
: 如果有需要的話 我可以直接請attraction寄信給你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
判決理由:
申訴人所提之二位對象windowboy及attraction,均回文表示並未
抄襲或提供對方抄襲使用。
且attraction證實windowboy所發之文章與其無相似度。
均屬不同個人之文章創作。
故本案判決駁回,當事人不可據此再上訴。
另該文章所有權人當屬windowboy。
若要沿用、抄襲、小幅度變更……等,均需先徵求windowboy之同意。
有關文章抄襲之相關規定近日會重新修正。
本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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