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獲利報稅討論

作者: shortydrawer (shortydrawer)   2021-02-10 15:59:56
原文述刪
以下皆只是分享討論,歡迎大家集思廣益
依照現在的稅務狀況及相關資料,對於虛擬貨幣本身並非一種正式貨幣,充其量比較像是
一種財產。
那下列就分為一般個人(1、2項)跟公司(3項)做討論。
1.個人買賣虛擬貨幣當作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此項就是非經常性,且
金額沒有到達需做營業登記的標準)
2.個人申報海外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計算,依公式計算有670萬以下免稅額可以扣除。
最低稅負制此公式與綜合所得稅公式計算出的稅金比誰高,就要繳哪個。
故海外所得可以匯多少還需要搭配自己的綜合所得稅去評估。
此項其實很明確,基本上只要是在台灣交易所做的(幣託、bitopro等等)其實都不算是
海外所得,因為都不是國外銀行匯回來的。
所以相反,如果今天是將國內比特到國外交易所(bitfinex 等)然後結算換成usd再匯回
台灣帳戶,這個就是明確的海外所得。但還需要承擔時間、匯差、國外交易所現在認證ky
c的難度。
3.如果第一項,經常性且金額達到應該視為營業人的標準。設立公司後應該如何做(一下
只討論一般
稅負)
個人及其他朋友討論,虛擬貨幣對於現行而言就像是商品,且在營業稅並無有任何免稅適
用(如衍生性金融商品、金塊那些)
所以賣出去時5%營業稅要繳,然後看賺或賠去繳營所稅20%。
剩餘的盈餘若分配就變成股利所得去綜合所得稅計算。
如果今天完全不想要被查稅,照這個流程就是完全合法繳稅。
但現行其實很少關於這塊的法規及稅務機關的看法,只能先以推論確認這個樣子是最有利
去協商稅金的。當然每個個案及每個人心裡壓力可以承受的稅務風險不同,都一定是需要
個別討論及評估才能知道適合自己的方式。
小小分享,歡迎大家可以站內信討論都沒有問題,畢竟很多東西在公開板上討論可能也比
較不方便。
關於自己對於虛擬貨幣看法,我所想到的支付是希望未來的10-20年內能讓整個世界不同
,就如同10-15年前,有誰想得到手機會在幾年內變成觸控螢幕。從智障型變成智慧型,
就如同實體金融邁入數位金融一般。
雖然兩者阻力完全不同層次,在上一次經歷高點崩盤後,我就想如果這次虛擬系統沒崩潰
在十年之內它就會越來越成熟,那價格遲早是會回來的。
此次高峰代表的不只是資金價格,或許也代表著越來越多人知道或者認知逐漸改變(當然
很多也是想投看看還有沒有以前獲利幾萬倍的)
不論如何,大家都可以越來越好,祝新年快樂、大家持有的貨幣凸了木~謝謝大家
作者: meowlike (阿貓)   2021-02-10 16:27:00
本來幣托他們代買代賣的"商品"(不是交易所)都有加徵5%反映在幣價上,現在沒有了。目前以政府釋出訊息來看,他們所被課徵的稅目前只有交易所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這個網頁寫得蠻清楚但我看不太懂,似乎可以把虛擬通貨看做證券類、勞務類或支付類,分別免徵營業稅、課徵營業稅或不適用營業稅法。 https://pse.is/3ck9dn
作者: shortydrawer (shortydrawer)   2021-02-10 16:46:00
平台原本就是手續費,裡面討論有可能會被當營業稅就是個人在買賣幣視為一種財產。當成一家公司視為營業行為所以要課徵營業稅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21-02-10 16:46:00
目前就偏向支付工具不用課加值型營業稅Maicoin和BitoEx都是"直接賣"加密貨幣不像是Max和BitoPro則只是平台搓合買賣單
作者: spencer0413   2021-02-10 17:15:00
想請問如果在台灣交易所買完幣放入冷錢包轉到國外交易所出金美元會算境外所得嘛,還是一定得在國外交易所買入才能算入境外所得,謝謝~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21-02-10 17:19:00
你匯回美金的時候銀行會打電話問你這是什麼錢然後報稅的時候把這一筆報入境外所得就好了這一塊稅務看不到你在海外買賣明細,只看得到你把錢匯回來
作者: shortydrawer (shortydrawer)   2021-02-10 17:53:00
冷錢包轉到國外交易所,就是變成還要多舉證,證據力當然沒有像直接轉美金去國外交易所交易來得有說服力。但現在基本上風險比較低,做法應該如同a大所說即可
作者: seohyunfans (芋頭╭∩╮╭∩╮)   2021-02-10 18:07:00
作者: qec (viewsonic)   2021-02-10 18:47:00
詳細,簡單明瞭一百萬以下的境外所得是免申報喔,分享
作者: bali123   2021-02-10 19:00:00
都在台灣交易所出入金怎麼計算個人所得啊?
作者: worldfallsin (德蕾莎)   2021-02-11 00:20:00
是不是可以直接問國稅局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21-02-11 01:01:00
目前是出金減入金等於你的所得的樣子,入金要舉證可以舉證的期限好像是三年內的入金才可以
作者: powerking01 (力王回來了)   2021-02-11 01:58:00
何必那麼麻煩,電匯出去,電匯回來,沒事,台灣稅不稅給那些otc廠商煩惱,被查我相信很大部分都是幣商,顆顆。
作者: john801110 (SQUARE)   2021-02-13 15:45:00
請問一下那目前已經用max出金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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