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交易] 用錯協定交易該如何解決

作者: troylee (troylee)   2021-01-30 01:16:50
※ 引述《zhsiang2008 (CTH)》之銘言:
: 今天從幣安轉了約430USDC到MaiCoin 想換現,
: 但等了很久發現都沒收到,
: 才發現是MaiCoin 不支援BEP協定,只接受ERC20,
: 請問我除了趕快聯絡雙方的客服外,
: 還可以趕快做些什麼來找回我的錢嗎
: 謝謝
先給原po加油,希望事情能圓滿結束...
這個問題其實蠻值得探討的
M 家提供的 ERC-20 地址 0xdEaDbEeF
今天在 B 家轉出時往另一個 BEP 鏈的 0xdEaDbEeF, B 家沒有該地址私鑰
如果 B 家有辦法把這筆交易轉回來, 那是不是代表在 BEP 鏈上的財產都曝露在風險中?
M 家擁有該地址 ERC-20 0xdEaDbEeF 私鑰,
又如果 BEP 鏈的 0xdEaDbEeF 私鑰與 ERC-20(ETH) 0xdEaDbEeF 通用,
若 430USDC 沒有被動的情況下, 真的有侵佔嗎?侵佔了什麼?
為什麼推文會假設 M家之後會盜領走呢?
我如果是 M 家, 我有需要拿商譽來換取這 430USDC 的獲利?
我怎麼印象中交易所都不建議交易所對交易所轉?
作者: GuoXX (未來人)   2021-01-30 04:47:00
拿不會來的機率很大,交易所不會為了430U冒險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21-01-30 05:24:00
並不是預設他會拿走,但過了消滅時效(15年)後,原PO在民法上的所有權返還請求權將不能依法請求所以一直拖下去,對MAX還是有利的,只要時間夠長如果我是MAX我也不會拿走,畢竟區塊鏈會留下證據所以說,應該不會有侵占意圖,就好像平常不會用印尼盾但有人丟一大包印尼盾到你家門口,也不會因此構成侵占這是新的法律態樣,其實有待最高法院判例或金管會函釋如果想打到最高法院,必須等有人損失超過150萬才行原PO的狀況可能在簡易庭就被駁回了,在法院眼中1萬算是非常小的利益,精通區塊鏈的律師你可能也請不起總之如果告下去,MAX應該會拿出一大堆User Agreement以資抗辯,最後法官很有可能按照User Agreement來判
作者: kevin1828   2021-01-30 09:48:00
我是MAX我也不會幫。要是可以隨意調用客戶帳戶私鑰,先例一開,將來所有人轉錯鏈都來找我討回,這樣私鑰控管成本大增。另外要是有人另外創100條阿貓阿狗鏈,全都用ERC compatible地址,那我豈不是一天到晚要幫別的鏈處理糾紛?因此即使本案邏輯上很像民法不當得利返還,但在判例確定之前,我當然能拖就拖。
作者: JoyRex (JoyRex)   2021-01-30 11:55:00
怕被罵交易所或許可以用手續費抽5趴+作業費1000美金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21-01-30 12:25:00
BSC位址格式也是0x******啊?
作者: meowlike (阿貓)   2021-01-30 16:45:00
k大精闢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21-01-30 18:06:00
k大很適合當交易所方的辯護人,但我想當客戶那一方的但是在真實世界中,應該是k大會賺很多錢,而我頂多當個公益辯護人…如果法官允許的話可以委任非律師當辯護人前天就試著辯論過了,我整個被氣到退庭QAQ,像我這種容易感情用事的人一點都不適合當律師
作者: fbifxxkma (FBI帥哥恐嚇騜)   2021-01-30 20:37:00
辨那麼多 法官聽的懂嗎 太看的起法官了沒玩過的根本不懂什麼ERC20. BSC鏈這些名詞更不要說文組法律人也不可能懂非對稱加密法
作者: kevin1828   2021-01-30 22:42:00
話說這邊有人打過區塊鏈相關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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