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請教合法節稅問題

作者: d8888 (Don)   2017-08-24 17:15:04
個人以為國稅局盯上虛擬貨幣是早晚的,有請教過國稅局,販賣虛擬貨幣理論上是勞務所
得,每月超過四萬元必須科徵營業稅,
即使不到四萬元「原則上」也必須申報個人所得稅一時貿易所得。想請教虛擬貨幣的合法
節稅方式。
個人想到的有:
1. 在國外交易所交易,賣幣賺錢算做海外所得,每年 100 萬以下不用申報 670 萬以下
免稅。能到達這個數字的礦工應該不多?
不過虛擬貨幣在國外交易所賣錢算不算海外所得小弟還沒確認
2. 用在以物易物的交易:比如用在 CryptoPay 等 debit card?或是到國內超商以物易
物交換等值商品券?或是儲值到支援虛擬貨幣的線上商店,如 Steam 等。以物易物交
易個人認知上沒有價差(價值 100 元比特幣換價值 100 元商品券)就沒有所得
想請教諸位板大我這樣的想法合理嗎?還有其他我沒想到的方式嗎?謝謝
作者: Desperando (好想贏韓國阿!!)   2017-08-24 17:18:00
合理 但不用報 國稅局沒這麼閒抓你小咖
作者: d8888 (Don)   2017-08-24 18:06:00
小弟也想應該不會被抓 XD 只是對對這問題本身好奇也想或許未來也可以幫到其他人
作者: sweetgold (甜甜金)   2017-08-24 18:07:00
要抓這個唯一的辦法就是交易所交易時就賦稅,不然抓不到不管怎麼搞,一定有某國不課這種稅,所以幾乎可以忽略稅真的有能力課這個稅的只有中美,歐盟都不太行,台灣要課?真要課也要台灣有真正的交易所以後了~
作者: gR7P4zXH (tpn7gpdx)   2017-08-24 18:46:00
樓上甜心大
作者: orange16888 (一路發)   2017-08-24 19:35:00
一堆行業能追到稅都不追了 應該不會追這個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17-08-25 02:30:00
通常至少幾百萬的等級才會查啦不然就是惹到無聊人士被檢舉大部分的查稅案件幾乎都是有人檢舉才會查以物以物是否真的沒有利得法規上也是要個別認定但這些稅務人員真的沒這麼閒你就用海外交易所,每次匯回不要超過50萬名目用海外投資收回應該就沒問題了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8-25 03:39:00
等你有接過金管會的電話,再來考慮這個問題
作者: asd5asd5asd (愛跳舞的鯨魚)   2017-08-25 07:18:00
完全脫離現實,建議別做夢了,好好挖礦吧
作者: abcdefghi   2017-08-25 12:00:00
就算是在國外交易所,你人在台灣操盤,一樣算國內所得,因為勞務發生地是在台灣,不過你賺了錢,別上媒體張揚,其實根本沒人會主動抓你....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17-08-25 14:27:00
比特幣算金融商品的話,國外買賣利得的確是海外所得就跟海外黃金基金交易都算是海外所得國內提供勞務賺外匯,那才會算是國內所得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17-08-26 00:17:00
虛擬幣政府0貢獻,還想抽什麼血,繳毛線
作者: zz199227 (å—šå—š)   2017-08-26 09:43:00
4萬應該很多人超過 百萬應該是沒幾個...
作者: maska (風中殘情)   2017-08-26 17:38:00
教你方法,把錢存進外國bitcoin debit card裡面,要查也查不到,要換錢就直接提款機領,完全沒有紀錄,查不到的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在btc-e換code, 國內賣只是帳戶間互轉,根本查不到交易事實
作者: TomSoong (高飛)   2017-08-27 00:32:00
btc-e被FBI查封還沒上線耶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17-08-29 14:43:00
用bitcoin debit card的確是比較不會留紀錄的方法在銀行端的資料就只會是一個"國外"的信用卡提領現金
作者: ggttoo (中華隊加油!!!)   2017-09-02 12:23:00
等變成大戶再來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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