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職業登記?

作者: ihopeso (蘭斯洛特)   2014-11-16 00:05:41
在"營養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五條裡面寫到:
領得營養師證書未逾五年,申請執業登記者,
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為自各該證書發證屆滿第六年之翌日。
想請問的是如果持有營養師證照,但已經超過五年都未申請職業登記,
從現在開始修滿180繼續教育學分,是否即可辦理營養師執業登記?
規則有點看不懂,請大家幫我解答,感謝。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11-16 08:42:00
印象中有個過期最後一年30學分條款??
作者: yenmingchen (差不多就可以了)   2014-11-16 13:19:00
好像改成150學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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