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annyChen 禁言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25-04-26 14:18:20
罰則事項
1. 以下六類文章每篇記一點警告,同一作者達到三點則該作者禁言兩週,
其違規之三篇文章全數刪除。
(6) 一天發文超過三篇者。
fannyChen 於4/25發表9篇文章,超貼六篇記6點、
4/26發表15篇文章,超貼12篇,記12點,
共記18點,禁言12週,並刪除超貼文章。
04/26/2025 14:17:52 redmj110 暫停 fannyChen 發言,期限為 90 天
理由: 記1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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