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5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4-15 02:17:50
寶寶鼻塞的蠻嚴重?睡不好,準備拖去看醫生了?
1點多喉嚨癢起來,大概是想到星期二還是要去出庭,睡不下去,起來找文章看
手邊還沒拿到起訴狀,如果星期一沒拿到就搞笑了
星期二下午三點開庭,得先去蓋委任狀,還要趕回來接寶寶,保母有事要早點去...
開完苗栗到台北也有段距離,應該4點前會結束吧?
唸佛
謝謝
公同共有的土地處裡起來實在有點麻煩
目前聽的故事似乎是老實人被欺負了幾十年還在找騙子提供建議...,真好?
政府的土地徵收補償辦法好像也有點坑人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繼承登記者,其土地應屬
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該土地若被徵收,其徵收補償費之領取,係屬民法第八百二
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其他權利之行使,依該條規定,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
有人全體之同意,始得為之。故於徵收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時,倘因少數繼承人不願
會同或無法會同領取時,常肇致全體繼承人之補償費均未能領取,為能合理合法解
決上開問題,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五條明定,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
繼承登記,其徵收補償費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領取之;其已辦竣公同共有繼
承登記者,亦同。上開規定於本條例施行前尚未領取徵收補償費之土地,亦適用之。
貓爸爸的補償金好像已經被充公了,太久了,當初辦繼承人找來的人真會幫忙...-.-
幾十分之一的持分,繳了幾十年全部人的地價稅?
在別的板上看到的貼文
你爸真的很好騙的感覺。
可以體會你的感覺,我父母總會拿父母樣子擺給我看,
碰到事情就會對我裝孬說他們又不懂...>_<
我也只能去收拾爛攤子。
貓自己不收...-.-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4-15 02:44:00
在想對造的所有權人怎麼弄到過戶登記完成的,覺得有問題,只要任何一個公同共有的所有權人反對應該就不能完成登記?房間有蚊子...在之前的土地法時代,公同共有似乎是要所有所有權人都蓋章才能領補償金?去雲門退錢,帶存摺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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