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攝影師闖新店山區民宅拍照挨告 辯「以

作者: bluefancy (脩)   2019-11-22 18:24:2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rxJIbQ ]
作者: bassblacktea (紅茶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攝影師闖新店山區民宅拍照挨告 辯「以
時間: Fri Nov 22 18:13:35 2019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劉昌松
3.完整新聞標題:
攝影師闖新店山區民宅拍照挨告 辯「以為廢墟」又惹惱屋主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在網路上頗有名氣的鄭姓攝影師,喜歡到處拍攝各種建築物的照片上傳網路分享,卻因為在
山區拍攝1棟建築物的時候,被屋主發現提告,鄭男被起訴涉嫌侵入住宅罪,結果因為他辯
稱當時以為那間房子是「廢墟」,又被加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鄭男只是在為自己的
行為辯解,沒有犯意,22日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鄭姓攝影師是在去年到新北市新店山區拍攝「廢墟」照的時候,被楊姓屋主發現,
一狀告上警局,鄭男到案辯稱,以為那間房子是「廢墟」,無人看管居住,最後仍被檢察官
依無故侵入住宅罪起訴。
但事情沒有就此結束,屋主得知鄭男竟然說他家是「廢墟」,忍無可忍,再告鄭男涉嫌妨害
名譽罪,不過檢察官認為,鄭男只是在應訊時說明行為原因,合法為自己辯解,並沒有妨害
名譽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inyurl.com/sbpzzlt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bluefancy (脩)   2018-11-22 18:24:00
拍廢墟的要小心點
作者: rinkai (玉串)   2019-11-22 18:42:00
好像前幾天才有人問
作者: IUOIUOIUO (↙~☆煞氣a唉嗚3★~↗)   2019-11-22 18:54:00
廢墟不會成立侵入住宅罪住宅是現供人居住的 有判例
作者: atony8155 (shoster)   2019-11-22 19:05:00
新聞裡的是示意圖吧
作者: bluefancy (脩)   2019-11-22 19:08:00
好奇房子到底多舊 哈
作者: energyy1104 (Bill Wang)   2019-11-22 19:29:00
是多破才會被以為是廢墟 哈哈哈哈哈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9-11-22 23:21:00
XD
作者: fosa (阿盛)   2019-11-22 23:40:00
是妨害名譽不起訴,但沒有說侵入住宅罪結果,這部分很可能會罰錢了事
作者: godchildtw (神童)   2019-11-23 01:17:00
被告活該,到處亂闖
作者: TexasFlood (TexasFlood)   2019-11-23 20:03:00
被說房子是廢墟怒加告一條,笑死
作者: bluesincere (頭腦打結中)   2019-11-26 07:56:00
跟屋主談借場地,以後還可以出租場地賺錢耶!!!
作者: leaveleft (離)   2019-11-26 16:12:00
問題是廢墟是攝影師說的啊!事實上是有人住的,如果有居住事實,法院還是會判侵入住宅的!郭台銘來看我老家也可能以為是廢墟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