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港警性暴力醜聞就是套錯劇本了吧?

作者: mdbaco (一路好走)   2019-11-20 01:38:27
※ 引述《icrose (嗯,咳咳)》之銘言:
: 文末的那些關心顯得虛假無比
: 你們對那些肆意攻擊無辜路人,包括日本遊客的人進行包容和理解
: 假惺惺的擺出一副人道主義關懷的樣子來幹嘛?
: 被酒精澆身,點燃的李伯伯現在還生命垂危,昏迷不醒,你們除了找出特技演員的假新聞來,還說了哪些人話?
: 被暴徒磚石打死的羅伯,你們有明確表示同情嗎?
我們沒有不同情啊,只是不可能每件事都明確的發文表態,
又不是文革,那來那麼多美國時間上網寫文,
我們更多的是和親友討論,並向長輩灌輸更多民主自由的正確概念。
像有次我在麵店吃麵,老闆娘看新聞就開始嚷嚷說香港人好可憐,港警怎麼那麼可怕,
然後整間店的人就開始你一言我一語的聊起來了,
因為明確的對香港表示同情,那一刻我們沒有距離。
也是因為同情,不忍雙方互相攻擊傷害,更讓有心人士混在中間大肆破壞,
(一直有傳言說有反習派在搞大事態要讓習難看,這種有準備的是不會像學生笨笨的被抓)
更希望港府接受五大訴求,讓所有的暴力都師出無名,
政府才能將真正不嫌事大想再鬧的反動份子逮捕,不是嗎?
: 五大訴求十分可笑,誰為那些被燒毀的店鋪銀行和被攻擊的路人伸張正義
: 赦免所有的罪行,就是鼓勵他們以後打著示威遊行的口號繼續進行這些無差別的破壞
: 反正最後也不會受到懲罰
: 特赦是不可能涵蓋所有暴徒的
: 至於推行雙普選,在沒有23條立法之前,
: 在國家安全,這個美國經常揮舞的大棒,一個主權國家的必要權利被落實之前,那是扯淡
: 對警察使用的暴力可以特赦,但不包括那個用美工刀深刺警察頸部和用弓箭貫穿警察的人,其他的可以考慮
從這段可以明顯看出你不懂法律,你可以去研究一下太陽花的判決,
那些"有明確證據"做出"不必要的過份行為"的人都有被判罪,不論警察學生,
真正的法治怎麼判?學生面來說,你抗議歸抗議,你不可以打人、砸店,
也不可以對"沒有向你使用暴力"的警察攻擊,如果你做了,又有監視器證人什麼的,
那一定會判罪、一定會判罪,
而學生用暴力反擊港警的暴力,在法律眼裡
那警察方面,同樣不可過當執法,你沒必要打人不可以打人,捕人要有檢察官批准,
只有現行犯警察才可逕行逮捕,
目前拍到什麼在地鐵上隨便拉學生盤查、用車衝撞示威者、狂打已倒地的示威者,
台灣在太陽花後判決要國賠示威者,就是警方的過當執法,
然後港警真的隨便被拍個影片就滿滿過當執法的內容。
然後我們來看五大訴求,
我告訴你一個沒幾年前才發生學生運動的民主法治社會怎麼解讀五大訴求,
訴求一、撤回《逃犯條例》修訂:這沒什麼好說,撤都撤了。
訴求二、釋放被捕示威者:我知道這是你誤會最深的一條,
釋放歸釋放,沒有代表不追究抗議者"過當"行為的罪,
那趁亂燒人的,砸店的、亂打人的、偷竊的,本來就該抓,不抓怎能伸張法治?
反而那種反抗港警暴力執法的,會被輕判甚至不會被處罰,
詳細的法律操作我已經忘了,好像叫正當防衛阻卻違法什麼的。
還有在當時混亂的情形下,港警見人就抓,很多人並無明確的犯罪證據就被限制人身自由,
你不用快點放出來嗎?
訴求三、調查警民衝突:港警的行為,在民主國家人民的眼裡真的滿滿的國賠點。
訴求四、收回暴動定義:港人的抗爭一開始都很和平,
是後來港警的過當執法才激起後來的暴力對抗,
更不用說,整件事情尚未經由司法或獨立委員會的調查,你憑什麼就下定義暴動?
不過這個我可以理解你的中國腦,因為中國人的模式就是習慣把自己討厭的東西,
冠上負面的名詞,然後就順勢把整件事定調為負面的。
然後就不再思考探討,一起罵就對了,
訴求五、盡快實行雙普選:想換掉中國代理人。
中國代理人只在乎中國的利益,不在乎香港的利益。
: 你的文章唯一另外值得我回復和補充的是大陸的房價,抑制政策非常強硬,所有城市的一把手和二把手都要為房價的增長負上政治責任,會被約談
: 一線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價格出現下滑,是常見事件
: 你們的媒體大部分時間藍盈會報道那些讓你讀完對大陸產生美好印象的文章,而綠營則是讀完內容甚至讀完標題就對大陸產生厭惡的文章
: 客觀介紹大陸政策,尤其是房價政策的文章,讀完讓讀者沒有情緒波動的文章,缺少受眾
但你不覺得,以中國人民的平均收入來說,房子總價還是貴到可怕嗎?
都已經專制了,為何不能讓中國年輕人享受合理負擔的房價呢?
都有新加坡這樣的例子了,中國怎麼不好好學學?
這個部分處理好,讓中國年青人工作個幾年就有辦法買房,也不用一輩子成為房奴,
這時候台灣的民主才會真看起來像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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