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曾蔭權瀆職案:香港終審法院駁回前特首

作者: laptic (無明)   2019-06-26 16:55:06
曾蔭權瀆職案:香港終審法院駁回前特首行為失當定罪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8767938
https://i.imgur.com/j2150Gg.jpg
曾蔭權在終審判決前已服刑完畢。(AFP)
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瀆職控罪,撤銷刑罰,並頒令無須重審。他一度成為
香港歷來被判囚之最高級官員。
現年74歲的曾蔭權於2012年行將卸任之際,被媒體揭發以低廉價格租用廣東深圳一大型住
宅單元,但並未向行政會議申報其業主黃楚標正向港府申請香港數碼廣播執照。
曾蔭權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其一直否認控罪,2017年被裁定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
當罪」有罪,經上訴二審判囚12個月,2019年初刑滿出獄。終審法院合議庭五名法官星期
三(6月26日)一致裁定其三審勝訴。
據香港媒體報道,曾蔭權與夫人鮑笑薇正與親朋外遊,並未到法院領取判決書。曾蔭權透
過書面聲明說,七年纏訟結束,心內充滿感恩。
曾蔭權卸任時因訴訟纏身,並未跟隨首任特首董建華晉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曾蔭權
當時稱其「主動放棄」加入全國政協。他當時曾發表聲明稱:「我期望有關調查結案後,
可以還有機會繼續貢獻國家、為香港服務。」
曾蔭權在宣判後的聲明中說,訴訟差不多耗盡夫婦終身積蓄,如今渴望重過平凡生活。
終審法院星期三以頒布判決書方式宣判。判決書說,原審的時候曾經爭議曾蔭權是否明知
故犯。合議庭認為,若曾蔭權沒有忽視披露責任,只是不知道或不認為在有關情況下,有
責任披露利益,其不披露利益決定,就不算明知故犯。
曾蔭權當年為何被控?
2012年,香港媒體密集報道曾蔭權私生活,包括其卸任特首後之住宿安排。曾蔭權計劃退
休後遷居深圳,向深圳富豪黃楚標租住其名為東海花園的一個多層複式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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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原擬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多層複式單元內部裝潢豪華。(Getty Images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香港檢察官其後在庭審中指出,該單元樓高三層,面積超過6000平方英尺(557平方米)
,裝修費達300萬港元(38.42萬美元;265萬元人民幣)。黃楚標與曾蔭權協議簽訂三年
租約,租金一年80萬元人民幣(11.6萬美元)。黃楚標也同意承擔大宅的裝修費。
當時,黃楚標與香港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正合資投資雄濤廣播公司,競標香港數碼廣播電
台執照。公訴方指出,依據銀行記錄,2010年7月16日,李國寶的賬戶被提出35萬港元。
曾蔭權太太鮑笑薇將這筆現金分36次兌換成人民幣。
同年11月5日,鮑笑薇把80萬元人民幣轉賬至一個人賬戶,同天特區政府宣佈雄濤廣播「
原則上」獲發廣播執照。三天後,她把80萬元轉賬至黃楚標的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
戶口,控方指這80萬正是曾蔭權為東海花園大宅付的租金。
曾蔭權原本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與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最
終只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有罪。「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因陪審團兩度無
法作出有效裁決,以法庭將控罪存檔作結。
雄濤廣播命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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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濤廣播以DBC品牌經營廣播電台業務。(BBC News Chinese)
牽扯在這起案件中的雄濤廣播於2011年8月以DBC數碼電台品牌正式啟播,資深媒體人兼股
東之一鄭經翰擔任台長,但2012年爆發股權爭議。
當時,黃楚標等多名股東拒絶再注資,亦不願將股份轉售鄭經翰等人。期間曾有股東會議
的錄音流出, 內容暗示中國中央政府駐港機構不滿該電台節目主持人批評政府。最終鄭
經翰一方向黃楚標一方出售全部股份離場。
然而,香港數碼廣播經營環境欠佳,同期投得廣播執照之運營商分別交還執照。DBC也於
2016年8月宣佈逐步停播,政府於10月批准撤銷其執照。
隨著公營香港電台於2017年9月終止數碼廣播,香港整個數碼廣播電台網絡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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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入監服刑的前香港特首,瀆職罪今被法院撤銷 曾蔭權:心內滿溢感恩
https://www.storm.mg/article/1424843
國際中心 2019-06-26 16:10
https://i.imgur.com/QWZmQKG.jpg
前香港特首曾蔭權遭判刑20個月。(美聯社)
香港終審法院5名法官26日一致裁定,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獲得
撤銷,並且下令不再進行重審。其實曾蔭權今年1月已經服刑完畢出獄,他在判決確定後
發表聲明,表示「心內滿溢感恩」、未來會「繼續在屬靈路上追尋幸福和安寧,早晚禱告
願香港明天會更好」。
大半生奉獻港府,卻因瀆職成階下囚
現年77歲的曾蔭權早在1967年的港英時代,便加入香港政府擔任二級行政主任。數十年的
公務員生涯中,曾蔭權歷任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2005年3月,香港特首董建華以「
健康理由」辭職,因為另外兩名參選者棄選,曾蔭權在行政長官補選中自動當選,成為香
港第二任特首。
2007年3月,曾蔭權在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再度勝出,連任特首至2012年6月30日。但在退
休前4個月,曾蔭權捲入多起刑事指控,2015年遭廉政公署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起
訴,2017年2月被法院判決瀆職罪名成立,成為香港有史以來第一位於在任期間觸犯刑事
罪行、並且入獄服刑的港府最高官員。
坐完牢仍提起上訴
2019年1月15日,服刑期滿的曾蔭權從瑪麗醫院獲釋。雖然他已經服刑完畢,但這位香港
前特首仍不服裁判,今年5月14日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控方主張曾蔭權於擔任特首
及行會主席時,涉參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
未能向行會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主要股東的業務往來,被質疑違反利益衝突。
控辯雙方曾就曾蔭權是否疏忽漏報、是否構成行為失當等爭點進行交鋒。曾蔭權的律師表
示曾並非蓄意漏報,因此應判他無罪;但控方認為,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不接受曾的辯
詞,故應維持有罪判決。經過一個多月的審理,終身法院26日裁定撤銷對曾蔭權的「公職
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及判刑。
曾蔭權在獲判無罪(撤銷定罪與判刑)後發表聲明,感謝終審法院判他勝訴,對經歷7年
纏訟的案件終於得到完美結局,內心充滿感恩。曾蔭權的聲明全文如下︰
七年的纏訟,終於完結,我心內滿溢感恩。
去年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前,確曾經過一番掙扎。畢竟七年多的刑事調查,法庭公開審
訊多達五次,歷時七十多天,服刑八個月,訴訟幾耗盡我夫婦終身積蓄,令我和家人受盡
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著兩個信念,不管怎樣都要走下去。
首先,內子勉勵我堅持到底,讓法庭還我應有的清白;再者,我很擔心履行公務,在不涉
貪腐的情況下遺漏申報利益,往往會被列作刑事罪行,若我入罪此案成為先例,刑事化便
會被擴大和成為往後的法律依據,這樣只怕公職人員會為了過分的避嫌而不再積極參與決
策,導致施政失效。
很感謝終審法院判我勝訴,亦不枉我當日堅持信念。
七年多以來,可幸得到家人的信任,時窮路困之處,我們互相緊靠。我的許多前同事和朋
友,向我和家人伸出援手。夜永星沉之際,我的神師緊緊地攙扶我,走過這一路艱辛。
許多香港市民不時送上支持和鼓勵,我的法律團隊為我努力不懈的抗辯。人性中的善良、
正義、崇高,助我跨越這段莫大的逆境。
這些日子使我明白真正的心安,唯以謙卑的心境經歷火爐鍛煉而得;最後的理直,復以堅
毅的步履穿越陰森的幽谷方至。未來我和內子、家人,渴望重過平凡的生活,繼續在屬靈
路上追尋幸福和安寧,早晚禱告願香港明天會更好。
我想再次多謝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師、教友,還有成千上萬支持和關懷我的香港市民
,無言感激。
曾蔭權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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