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6/10FrostMaiden於Baseball_BM簡易判決

作者: JimJimJim (Jim)   2020-06-19 23:05:18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請上訴人說明認為自己沒有鬧板的理由
: 謝謝
我開門見山地說:「沒有違反任何一條現行板規,就是沒有鬧板」
先就今年6/4起於baseball板所發之21篇文來說
並無違反baseball板板規規範
且之前的溝通中arashicool板主說過:
「今日OOO OOO炸裂 這是棒球版一直認可的轉播文發表模式」
今年6/4起我發的今日文內容完全針對比賽與球員表現客觀敘述
也符合baseball板板規A-6.特定文發文規範
在出水桶後立即又開始發文在無違反板規規範下本身就是我的發言權利
板規無任何規範限制一軍比賽進行中不能發表二軍成績
且在一軍比賽進行中於板上亦會出現他國職棒成績
任何層級的棒球比賽都應該獲得關注,baseball板討論範疇本身就無侷限
arashicool板主在受到板上輿論壓力下並沒有根據baseball板板規之規範
無法明確且合理的說明為何違反板規
就將「鬧板」的罪名扣上判處永久水桶並無道理
亦已先行危害我的發言權
「至別人文章底下批評他人洗文」arashicool板主於水桶公告中並無敘述
而眾板友於我發文底下批評洗文arashicool板主怎不一併提出呢?
且「洗文」一詞於各板皆不稀奇,baseball板亦然
baseball板中更激進之推噓文亦有之
arashicool板主於申訴中提出可推測是為了強加「鬧板」的罪名於我
而arashicool板主所提出之「深夜突然連續發炸裂文」發文日期皆於2018/07/12
我查詢2018/01/02發布但最後編輯日期為2019/02/05之baseball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QIkbTLs (Baseball)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14858845.A.576.html
B-13.內容為:
13.發文次數
發文請重視品質,勿以量取勝、或多次刪除文章規避限制。
30分鐘發文限制為三篇,單日新聞+專欄篇數限制為五篇,其餘文章
數不設限。IP相同、多ID者(使用分身)亦受此限制。
水桶15日
我印象中於2018/07/12已有「30分鐘發文限制為三篇」限制,我發的7篇炸裂文符合此規範
2018/07/12至2019/02/05已經過半年有餘
且在下面這篇 [公告] 板規修正說明 中可知
文章代碼(AID): #1UB4U-63 (Baseball)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79960254.A.183.html
「每人單日文章限制為五篇」係於2020/01/25所作之修正
而2018/07/12處分中包含劣退2篇文,因此至2019/06/05皆未發文亦無法發文
2019/06/05僅發2篇文又遭arashicool板主處水桶365日
可顯見arashicool板主將此條板規修改歸因於我非常不合理
再者關於板規A-6.特定文發文規範之更改
若於當時有在關注baseball板者皆會知道
當時baseball板中類似於今日賴青得、今日王捷之今日文相當泛濫
而我並非此類文章之創始人
可推測arashicool板主意圖透過將板規修正歸因於我是為了強加「鬧板」的罪名於我
2018/7/12日被GreenChamber判鬧板的公告
GreenChamber以「標題誤導板友」定罪就有討論空間,因為我於標題已完整列出球員姓名
2019/6/5日arashicool板主的水桶公告(實際水桶公告日期為2019/6/10)
以「三次以上違反相同板規者皆視為鬧板」定罪
但看水桶公告可知我於標題亦已完整列出球員姓名且此次無贅字
因此此次判決認定我再次以「標題誤導板友」就已顯不合理
但皆過往已久且此2次我皆未至BM板進行溝通,就不再多作討論
我認為我今年6/4起所有發文皆符合baseball板現行板規規範
「沒有違反任何一條現行板規,就是沒有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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