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verricks版主ISnathan濫權造謠 小組 …

作者: mousepad   2011-08-16 06:35:28
※ 引述《farewell324 ()》之銘言:
: 站方似乎也明白此案必須在籃球群組有申訴的初步結果,才能夠進行審理
: 因此將此案標上"程序",於是此案擱置,只有提出申訴者能夠了解審理進度
: 想當然耳ISnathan板主不可能主動了解審理進度,因此以下為我催促小組長的文章
: 並一再重申應於小組內先做審判,但小組長也一再已進入程序為由拒絕
請問這段話的依據是哪幾篇文章?
尤其第一行。
作者: farewell324   2011-08-16 06:44:00
關於第一行 文章代碼(AID): #19FSA05d (ID_Multi)此文雖然沒有在討論串裡,但是帳號查詢版的建議與慣例所以我這麼認為而小組長以案件申訴中為由拒絕審理,則是在
作者: mousepad   2011-08-16 06:47:00
只是這個的話 很難認定帳號部門對"本案"的態度是這樣的有無其他證明?
作者: farewell324   2011-08-16 06:48:00
CourtBasketB的文章代碼(AID): #1DtYfkL4討論串均是我沒有辦法知道帳號部"對於此案"的看法畢竟我在帳號部是"被申訴人",處於被動的角色因此才一再要求查詢者向帳號部詢問關於此案的態度
作者: mousepad   2011-08-16 06:51:00
我這樣問是因為引文裡你第一行是這樣說的...
作者: farewell324   2011-08-16 06:51:00
如果群組長有辦法了解到帳號部態度我也很感激不好意思這是我憑藉著置底建議文的主觀認定所以我也只能用"似乎"表示我的不肯定但將此案送帳號部來幫板主的謾罵背書本就不合理我認為這是小組長對於制度上的不了解與偏執希望此部份能夠回歸正常的申訴體制
作者: mousepad   2011-08-16 07:01:00
所以本案對你實質上的危害就是你被說成分身鬧板 這樣嗎
作者: farewell324   2011-08-16 07:04:00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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