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問我攻擊哪一位版友?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4-03-15 13:19:41
※ [本文轉錄自 destroyfire 信箱]
作者: ratchet (無)
標題: Re: 請問我攻擊哪一位版友?
時間: Sat Mar 15 11:37:46 2014
本版受理申訴回應如下:
1. 人身攻擊不等於侮辱,只要不針對話題回應,而對個人進行言語攻擊即屬之。其規範
目的除保護個人權益外,尚包括版內討論風氣,和刑法公然侮辱罪等構成要件尚屬有
間,因此以是否涉及侮辱來定義是否為人身攻擊,進而違反版規,實有違誤。
2. 法院判決僅具有個案拘束力,其他各法院仍可做出與其相歧異之判決。此外,本站站
規與版規並非中華民國法律,而係私人約定。此類私人約定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下,僅
在違反法律強行禁止規定的情況下,方為無效。因此申訴人以"你的板規與認定不應
大於中華民國法律..."云云,認定己行為非屬人身攻擊,應無理由。
3. 版友dmdjjj認定在推文中遭到人身攻擊,多次以簡訊及私信反應,經查證屬實,方做
出先前禁言決定。
基於上述理由,禁言申訴不成立。如對申訴決定不服,請逕向組務反應申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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