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orldCup版水桶處分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4-06-30 04:14:00
※ 引述《GreenComet (迷宮の十字路)》之銘言:
: 16487 m14 6/25 oldeight2009 □ [公告] 水桶
: 文章代碼(AID): #1JgTyp2g (WorldCup)
: 申訴人: GreenComet
: 被申訴人: oldeight2009
: 英文版名: WorldCup
: 主旨: oldeight2009在本次水桶有部分判決執法過當之嫌疑
: 旨求: 解除水桶
: 事由:
: 噓 GreenComet:垃圾裁判 06/25 01:55
: WorldCup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06/25/2014 04:21:39 (期限 7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本場比賽裁判有多次出現執法不公及尺度不一的現象
: 裁判判決內容乃是可受公議之項目
: 本人亦在判決肇因(文章代碼(AID): #1JgPIKvY (WorldCup))前一次推文中說明責罵原因
: 雖是在在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
: 但並非無端謾罵
: 版主無考量前因後果就將本人水桶七日
: 本人認為有執法過當之嫌疑
: 要求解除本人及其它同處境版友之水桶
裁定:原處分不變
1.原告不可用情緒激動作為推拖之詞
檢視原告在2010南非世界盃的文章與推文,以及本次賽事期間的相關推文,並未
有與本案推文相同的狀況,因此無法接受原告的說詞。雖然說在情緒激動時確實
會將這類型謾罵詞彙脫口而出的情形,但不應該以這樣的觀念套用在文字上頭。
2.版主判決尺度平等
針對賽事進行期間,版主以較嚴格標準來看待版眾發言內容,此點應無疑義,因
此尊重版主的主觀認定,也因此同意版主認定此違規推文有謾罵之嫌。而版主也
針對其他類似發言有同樣處置,除皆遵守規定外且未踰越比例原則,故此判決並
無不合理之處。
3.判罰內容合理
按照版主判罰,噤言七天期滿後原告仍可趕上八強賽事,不至於影響原告參與版
面討論的權利。
4.原告無要求解除「其它同處境版友之水桶」之權
按照現行申訴制度,須由權利受損害的受害者備妥相關資料後提出申訴,這也類
似於「自訴」的概念;但並未認同經由他人代為申訴的行為,因此原告此要求實
屬無理。但若版主有重大違規,組務方有可能連動處理其他水桶判決,只是原則
上申訴制度採取「不告不理原則」,需由當事人自行提出申訴案方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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